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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很照顾我们,一去二来,我们也成了朋友,不过我从来没敢跟她说我是在夜笙歌那种地方上班。
这种事情,说了,我们怕是就做了不了朋友。
送走罗伊,我帮念念洗漱好抱上床,她已经没有力气,病恹恹地躺在被窝里,我一摸额头,才发现她又发烧了,迅速拿起柜子里的药给念念吃下,那药很苦,我之前为了哄她吃尝过一次,结果把我自己都苦的一整天嘴里都是怪味儿,但念念很懂事的直接吃下去。
“是不是很难受?”我哽咽着问。
“没有,就是没力气。”念念勉强打起精神来,朝我笑了笑,脸上却没有一点血色。
我鼻子一酸,再也忍不住流下眼泪来,念念懂事的摸着我的脸说:“妈妈不哭,我真的不疼了,你给我呼一呼,我就什么病都好了。”
“好……妈妈给你……呼一呼……”我抹去眼泪,使劲亲了亲念念。
第二天早上,我把念念送到医院去,护士长就来催我交住院费,我好说歹说她才愿意宽限几天,离开的时候,看到念念纯真的笑容,我心里难受的只恨不得真的去夜笙歌卖身算了。
她才五岁,普通小孩该做的事情都不做,一年大部分时间都是呆在医院里的,连学校都不能去,可是我就算卖身,赚再多的钱,也救不了她,唯一能想到的办法,就是爬上萧何的床。
我不是没想过表明身份这个道路,可是一想到我们当年闹的那么绝,我甚至在他的婚礼上恭喜他,我就觉得,他这辈子再看到我,也只会把我当做仇人来看待,又怎么会帮我去救我的女儿。
一整天我都在怎么接近萧何而烦扰,做饭的时候,险些把手伸进油锅里,幸好我反应快,才避免了油炸手爪子的命运,熬到晚上上班的时候,我才勉强打起精神来。
夜笙歌是南市最大的夜总会,比起我之前呆的那个过而无不及,如果不是我整容之后相貌变好了,我估计就算想进来也没人会要我,一走进去,我眼里能看到的每一个女人,都各有特色,或是妩媚动人,或者是青春靓丽的,只有最漂亮,没有更漂亮的。
据说这里的老板早年是在京城开天上人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