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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家里老二以外,更主要的原因是因为他名字中带有一个二,而且人也挺二的。
胖子叫李二友,十五年前我喊他为李卵蛋。
十五年前,我从山上带下李二友之后,他就对我心服口服,说什么要不是我带他下来,保不齐他也要被狼叼走,喂了小狼喽。
我也阻止不了李二友对自己的亲近,加上半大点孩子,谁会没事干一直仇视对方?两人自然而然的就成为了铁哥们,几乎要好到穿同一条裤子。
后来大伙一个个离村,走向外面的世界。
我选择了去城市里念高中读大学,而李二友成绩不太好,在家里老爹的安排下,选择了参军,之后全家都从荣山村搬走了,我们两人就此分别。
临别时李二友哭的就跟个什么似的。
等到四年前,我在夏城偶遇李二友,唏嘘一番,得知都暂居在夏城,两人刚好臭味相投,又成了铁打的哥们,平日里几乎形影不离,按照李二友的说法,就是咱两比他妈热恋中的情侣都亲热。
一有事,先互相找对方帮忙,这就是我们两的习惯。
“砍谁?”我抹了把脸,说道,“砍孙义!”
二胖愣了一下,掐起手指算了一下,纳闷道:“孙义?听名字有点熟,但我记得咱两没得罪叫孙义的啊?”
“孙狗!”
“孙狗?”二胖摇摇头,惋惜道,“你是说小时候那个孙狗啊?哎,可惜了,那么大的鸟…呸,那么大的人说没就没了,想起来怪伤心的。”
我也不说话,就是盯着他。
“哎,你看着我干什么啊?孙义怎么了?人都死了你砍他干什么?”二胖疑惑道,“难不成把他的尸体挖出来?话说他怎么招你惹你了?该不会是十五年前的陈芝麻烂谷子的旧账,现在才想起来清算?”
二胖这个人,没参军之前到还好,平时话不多,身材也很正常,人高马大,挺好一小伙子,就是晕血。
结果当兵回来之后,倒是不晕血了,但不知道受了什么刺激成话痨了,还越吃越胖,简直和以前判若两人。
若在平时,我还能和他吹会牛逼,但现在是真的没有心情和他多废一句话。
“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但首先我想告诉你。”我脸色沉重,道,“孙义可能活了。”
《鬼域求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