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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好推开这些人的手,挤出了人群。
这时,一个二十五六岁的瘦小子,趁着混乱,想要把手往林轩的口袋摸去,不过刚刚伸出手来,感觉手指一疼,立即下意识的缩回了手。
手上针扎一样的痛,瘦小子抬起手看了一下,食指竟然不知被什么东西给割开了一道口子,殷红的血迹缓缓从伤口处渗出,并且传出一阵阵痛楚。
好快的速度!
瘦小子内心一阵骇然,这人名叫陆超,是火车站的惯偷,以速度和效率取胜,被同行称为‘鬼手’,意思是他的出手速度很快,不要说人看不到,即便是鬼都看不到的。
最近半个月,鬼手频频作案,从来没有落空,赚的是盆满钵圆,想不到这次竟然莫名其妙的栽了,而且连人家怎么出的手都没有看清,这种挫败,让他产生了一种惊恐的感觉。
悄悄的在衣服上擦拭下手指的血迹,陆超抬起头来,看着林轩似笑非笑的样子,顿时后退了一步。
“你想干什么?”林轩笑眯眯的询问。
陆超行窃失败,倒也没有慌张,他脸色不变,一本正经道:“我什么也不想干,我是餐馆老板,问你要不要吃饭,不行吗?”
林轩打了个响指,“不管你是不是老板,最好不要惹我。”
陆超哼了一声,瞪了林轩一眼,转身急匆匆的离开了,而刚才拉客的人,看到他们之间有了冲突,便立即四散开来,离得远远的,以免惹祸上身。
“想偷我的钱,再多练二十年吧。”看着他的背影,林轩嘴角露出不屑神色,大踏步的往前走去。
林轩小时候捡破烂的时候,跟着拾荒老人听《七侠五义》,对于里面的暗器高手很是崇拜,便自己研究练习了飞刀的技巧,三四年下来,成就已经不俗,在20米内可以做到百发百中,也正是因为这门技巧,他才能被张老头看中,从而被选入狼牙组织。
后来到了荒岛上,林轩又系统学习了各种搏击技巧,他结合所学,多年苦练实践下来,飞刀绝技已经达到了神乎其技的境界,最牛的记录是蒙上眼睛,往天空洒下一副拆开的扑克牌,再用飞刀把下落的扑克贯穿50张之后,再将飞刀钉在30米外,一棵直径为5厘米的树干上。
林轩只要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