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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凝暗赞,真是精致!
沈忆凝曾在博物馆看过越王勾践那把“天下第一剑”,这把剑几乎能媲美越王剑。
作为一个合格的大盗,这些文物知识是她的必修课。
她知道在古代,这样的冶炼技术是不可能批量打造的,一定是出自名家之手。
那么,这样的剑的的确确不是每个士兵都能配备的。
心中轻叹,自己,竟然掉落到了一个使用青铜器的时代。
真是遥远,已经不能用年代来计算了。
赫连熠似乎并不害怕沈忆凝会用他的剑袭击他,从这点来看,他对自己的武艺很是自信。
不过沈忆凝也没有这个打算。
如果自己杀了他,那么更是忙着逃命没有机会寻找妹妹了。
沈忆凝将剑还给赫连熠,“如果你能找到我妹妹,我教你打造那样的武器。”
赫连熠似笑非笑,“哦,姑娘真有那样的本事?”
沈忆凝不置可否地笑了笑,“找到我妹妹不就能看见了?”
赫连熠说:“你是个奇怪的人,本王不与你为难正是因了那几个物件。那能发光的是什么?却没有热度?”
“那东西它只是照明而已,比如你们的火把,蜡烛之类。”
沈忆凝没有告诉他那是太阳能的,不用充电也能使用很久。
这话一说了,跟古人解释什么是充电,什么是太阳能,她一定会疯掉。
赫连熠说:“照明?
这东西很好,摁一下这个钮就亮,再摁一下就灭,如果士兵带着行军,夜里也能赶路了。
怎么做的?”
沈忆凝差点翻了白眼,“别问了,我也不会做,只有我们那个世界才有人会做。”
夜里赶路,打着火把不一样赶么?
神经!
她却不知道,大军出战时,通常会备上大量的桐油,以用来烧毁敌人的军营或者浇到敌人城门,用以火攻。
那么赶路需要的照明只能用火把,大量的桐油浪费在火把上,很是令这王爷心疼。
沈忆凝看着沉思中的赫连熠,心想,这普天之下莫非王土,难道还有仗打么?
听侍女说,天合王朝幅员辽阔,北到天青山,南至南荆,东至罗罗海,西到白鸟梁。
而王土以外均是蛮民居住之地。
其他的问她也不知道了,具体多大,侍女也不明。
沈忆凝对着还在沉思的赫连熠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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