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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岳山一个箭步上前,一把将剪刀从她手上夺走,锁进梳妆台的抽屉。
紧接着拍拍手,“小乐以后不用出去讨钱了,吃饭!”
虽然沈岳山很想和她解释清楚,昨晚沉醉企图强上,动手对她姐弟俩拳打脚踢的并不是自己,那个逼着她弟弟去市场风吹日晒乞讨的也不是自己,但话到嘴边,便马上被咽回去。
难道说自己穿越了?不是原来的沈岳山?这种话在旁人看来,更像是一个施恶者为自己的罪行开脱,滑稽又恶心。
刘小曼还愣在原地,刚刚对方一套动作行云流水般夺走手上的剪刀,自己都来不及反应。
更令她吃惊的是,自己竟没为此而挨打,而且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沈岳山说弟弟不用出去当乞丐!
本来是抱着破釜沉舟的决心拿起剪刀拼个你死我活,而此时此刻却像一切都没发生过。
怀着逃过一劫的忐忑,刘小曼在厨房里捣鼓起来。她虽然才18岁,但因为嫁过来没多久就被赶去打工,干活很是麻利。
米饭早就蒸好了,炒上一叠青菜,再蒸一条两根手指粗的咸鱼,厨房里便传来轻声的叫唤,“小乐,拿筷子。”声音很轻,轻得仿佛不想让沈岳山听见。
饭菜上桌,沈岳山夹起块咸鱼便大口大口扒起饭来。吐了一整宿,实在太饿。
直到自己吃了半碗,见对面两人还就着一根青菜送饭,沈岳山便明白,家里已经快揭不开锅了,那条咸鱼更像是给自己的“贡品。”
于是干吃白米饭,吃完又添一碗,反正就不动桌上那条鱼,等自己吃完时,刘小曼半碗饭都没吃完。
“饱了,你们吃吧。”
小乐见眼前这男人放下了碗筷,一双大眼睛看着桌面上的咸鱼,又瞄了眼刘小曼,不敢下筷。
沈岳山抄起刚放下的筷子,把剩下的咸鱼对半一折,半条放进刘小乐碗里,半条放进刘小曼碗里。
刘小曼看着眼前的半条鱼,怔怔说不出话,半晌后像是想到什么似的,惊慌地冲沈岳山猛摇头,“我不去!死我都不会去十六巷的!”声音之中,满是哀求。
十六巷是这偏远小城的红灯区,每到晚上,零零散散总会有些失足妇女在街边晃荡。
沈岳山发现自己的前身真是个人渣,如果刘小曼八年
写的真好,情节紧凑,跌宕起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