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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蓝色身影起来。在他走到门口的时候,在他的身影离开公交的时候,我回过了头。
不再看向窗外,直到公交再次行驶起来,才回到我的状态。看向我的窗外,看向熟悉的风景。
不想知道他长的怎么样,这样下次就算相遇也不会认出。
窗外的朦胧把我拉回了思绪,四年了,我放弃过,痛过,哭过,无奈过。这样坚持的去爱一个人,我想只有傻瓜才会有。
我不是傻瓜,因为我放弃过只是不成功而已。
我甚至去找过心理咨询师帮我除去对他的依恋。心理医师开导我,说了很多也举了很多例子给我听,甚至还叫我拿一件最喜欢的东西给他,我随手从手提袋里拿了一支笔。
他信心满满的讲着那支笔的结构以及核心,他把它夸的完美没瘕疵。然后把笔尖立起来给我看。
'就算它再完美再好看,它只是一支笔,如果没有笔芯它就是一个只供观赏毫无用处的躯壳。'言下之意是要我认清跟他之间的关系。要我忘了他要我知道他只是一个表面腹黑俊酷的人,如果他没了俊酷,那他跟任何人都没两样。
他也就是个只供观赏不能让我思念的躯壳。
他说我只是在错误的时间遇到一个错误的人。这句话我懂得,道理意思我比他还懂。
我离开了,因为毫无用处。他说的那些大道理以及开导对我都毫无作用。因为我的觉悟更高都没能忘记他,那么再听这些还有什么用呢?只是浪费时间而已。
出了心理咨询室,我把那支笔随手扔进了垃圾桶。因为它不是我最喜欢的东西,我最喜欢的是他。
后来的后来我不再去努力忘记,因为越努力就会越记起。
我不会那么傻。
从那时开始,我不再刻意忘记也不会刻意记起。只会在夜静人深、闲来无事、雨滴漂落的时候慢慢的从记忆里把他拾起来。那个最爱的男孩。
虽然苦涩也很满足,可以喜欢一个人、可以想一个人可以,把心里填的满满的。
或许这可以理解为哀伤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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