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指数:10分
了顿清清嗓子又道:“不过你可别小瞧了孩精吆....没错,当你第一眼看到他们时,很难对这些东西产生什么畏惧感觉,首先是它们看上去很瘦小,就像你我这样皮包骨头,甚至更瘦一些。然后它们看上去又穷又脏,从出生开始就不洗澡,这点跟你一样。”
老家伙一边说一边拿罗峰做着比较,看这小杂种的脸色变幻不定,有些越来越黑的趋势,脸上禁不住嘿嘿笑了起来:“是的,这些孩精简直比乞丐还要乞丐,居住在地底洞穴,身上绑着的布条就是他们的衣服。可是,相较于其他两族,孩精的人数反而最多,这些家伙仿佛百毒不侵的地老鼠一样,在自由山脉西南地区一窝一窝的繁衍着,人数远超其他两族十倍有余。而且孩精对食物的珍惜比你我还要在乎,那些家伙什么都吃,连死去的腐烂动物都不放过,这些东西才是真正的强盗——他们什么都抢,吃的,穿的,用的。
如果你是一个商队的雇佣兵,被成千上万这样的家伙困住。那么,恭喜你,你会体验到什么是真正的生不如死。他们会将你的皮一点一点活着剥下,披在自己身上。你的血肉会熬成肉汤,然后混合骨头磨成的粉末凝固并储存起来,连头发和体毛都会被制成毛毯,真正的绝不浪费一丁半点。
不过,你放心吧!那些家伙人数虽多,可离我们还是很远的。因为有精灵和矮人挡着他们,那些家伙人数虽多,可武器不行。面对一个持有精良武器的人类,他们想要杀死对方,至少需要付出百倍之数。”
老家伙说着,胸口起伏不定,突然又咳簌起来,他急忙拿过买来的酒,拧开盖子灌了一口,不过这酒还真管用,一口下去咳簌立见好转。罗峰看着老家伙喝了口酒,脸色急剧红了一下,又快速转变回来,心中很是好奇。
老家伙见养子盯着自己手里的酒壶,嘿嘿一笑:“来,喝一口....记住,男儿不喝酒,白在世上走;男儿无豪情,毕生尽折腰。想要生活过得好,一步踏前,血雨腥风人不倒,入目尽染豪杰血,一剑怒上九重霄,试问天下豪杰,谁敢比我狂,比我傲。”
“哈哈,好...好一个试问天下豪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