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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纸上递给女佣,自己则进到厨房开始准备做饭。
这样的生活,怎么看怎么都像是一对情谊甚笃的恩爱夫妻。
把淘好的米放进电饭煲里煮着,叶清清自嘲地笑笑。她做得一手好菜,没怎么给许晓尝过,现在反而隔几天就要做给萧煜城吃。
和他在一起的这一个多月一来,叶清清每天都在胆战心惊中度过。说实话萧煜城对她并不差,吃穿用度自然是样样奢华,而相处起来才发现,萧煜城并不像她想的那么暴戾冷酷,相反的,竟然还让她感到有一丝丝的温暖。
就拿上个星期来说,他硬要让自己陪他去参加一个什么晚宴,那天她穿了一双很高的高跟鞋,脚痛的走不了路,他就把自己一路背回来。
那种温暖、踏实的感觉,叶清清还是第一次体会到。不过沉迷也只是一瞬间,她很清楚,自己现在不过是萧煜城的情妇,或者说连情妇都不算。萧煜城这么对她,不过是因为她和那个叫叶忧的女人长得像。
她的骄傲不允许自己以一个替代品的身份给人家做一辈子的情妇,况且......许氏集团现在已经起死回生,凭许晓的能力,即使萧煜城突然撤资,他也能应付过去。既然如此,她还有什么理由困在这里当金丝雀呢?!
叶清清一次又一次地在脑子里完善着早就制定好的出逃计划,做了满满一桌萧煜城爱吃的菜,又回房间换了一条性感风情的黑色鱼尾裙,等她走下楼时,萧煜城已经大马金刀地坐在餐桌前了。
“煜城,你回来了!”叶清清甜甜地笑着,像一个小妻子一样依偎在萧煜城怀里,时不时为他夹一筷子菜,她知道萧煜城最喜欢她这个样子,今晚更是卯足了劲,娇羞万分地传达着自己的爱意。
果不其然,萧煜城对这样的她非常满意,甚至还来了兴致,吩咐女佣去开一瓶红酒。叶清清连忙笑道:“我去拿酒杯。”
她的指甲缝里,早就藏着药粉,无色无味,抹在酒杯上根本就看不出来,萧煜城对此一点都没有察觉,喝了好几杯红酒,这才心满意足地搂着她走进卧室。
按照往常的惯例,叶清清知道他要做什么,便做出一副羞涩的样子去为他解开衬衫,不妨却被他微微挡住:“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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