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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跟她想的一样!
“相公,我饿了。”看见了大白菜,锦绣知道今晚不会再饿肚子了。微微一笑,竟朝着秦大勇轻车熟路的撒起娇来,要知道前世,她可是最爱跟爸爸撒娇的。当然,也曾跟男友撒过娇。
秦大勇听她一说,急忙低下了头去。锦绣看见,他的耳根子竟也跟着红了。不由得,捧着娃娃,哈哈大笑起来。
“哈哈,相公你好可爱!”
囧!秦大勇此刻的心情便能用这一字形容。急忙的跟锦绣说了句‘俺去收拾收拾’就跨步出了门。
锦绣见他落荒而逃,心里更加欢了。
这个男人,还真是宝哩。一点也不轻浮,是个值得信任的好男人。如果能够稍微再解那么一点风情,简直就是**好男人嘛。
秦大勇出去了没多久,就又回来了。这一次,他手上的包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团鲜嫩粉红的肉。
“娘子,我打了只兔子,你想咋吃?”
简单的一句话,让锦绣瞬间双眼金星闪烁,望着秦大勇,一副不敢相信的模样。
他的意思是,他会做饭!
天啦天啦,老天爷是不是开眼了?她一穿穿到这个破地方,竟让她捡了个**好男人。虽然憨厚了一点,可是会做饭,会做饭耶!
其实锦绣兴奋的不是秦大勇会做饭,而是他愿意为自个儿下厨。都说君子远庖厨,这话在古代,是更加备受推崇的。可他竟然要亲手替她做饭,这不得不说,秦大勇实在是太好了。
以前的男友不是很多,但也有两三个。现代人婚前住在一起的很多,她也随过大流,当然不是同床,只是同住一个屋檐下而已。
可是从来都是她做饭洗衣服,苦逼到家了。
这下子好了,简直就是翻身农奴把歌唱哩。好,就冲这一点,她这辈子就得牢牢的把这个男人给看住了。
“相公,我想吃清淡一点儿的。还有,两个孩子也可以喝点汤的。”
“嗯,那俺就弄个清炖的好哩。对了娘子,那兔毛我改天拾掇出来,你看看自个儿能给弄成个啥。”
锦绣一听,又乐了。
没有回答秦大勇的话,只是点了点头,开始在脑子里盘算起来。
兔子的皮毛不大,也就那么一巴掌大点。给自个儿和大勇,都做不出啥好东西来,倒是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