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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温暖。
梁晓素很瘦,虽然也有接近一米六的个头,但是看上去很小巧,背起来就更不费力了。
樱花园距离女生宿舍有好几百米远。
王成小心翼翼地慢慢地把她背到了宿舍楼下,还坚持要把她背上去,梁晓素坚决没同意。虽然宿舍里经常上演各种各样的浪漫大剧,但是,梁晓素是第一次认识王成,不能冒昧让他进入自己的宿舍。
“谢谢你,让你受累了……”梁晓素扶着墙壁说道。
“我送你上去吧,不然你这脚……”王成看着她不放心地说道。
“不用了,我让同学下来扶我……”梁晓素笑着说,“你回去吧,谢谢啦……”
王成站在那儿,并没有走,而是看着梁晓素被同室的舍友扶走了才一步三回头地离开了。
“晓素,你很会做保密工作啊!”扶着她往楼上去的马莉莉笑着说,“情况不错,又高又帅,是不是富二代啊!要是富二代的话,那就齐了!高富帅,抢手货哦!”
“胡说什么啊,刚认识的!他看我扭了脚,送我回来的!”梁晓素笑着说。
“装,接着装!刚扭了脚就认识了这么一个帅哥,你还真有桃花运!”马莉莉笑着说,“怎么不让我也去扭一回脚呢?”
“你就知道幸灾乐祸!我脚都疼死了,你还在这儿说风凉话!”梁晓素假装责备道,心里却真是美滋滋的了。
王成……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她在心里默念着这个名字。
那时候的大学生,不像现在这样,个个都有手机,那时候的梁晓素,也没有手机。
她本以为,她和王成之间,也就是这么一面之缘,如果王成不主动来找她,她是断然不会主动去找王成的。
可是,事情就总是那么巧,巧到梁晓素都觉得是天意。
梁晓素有个最大的爱好,就是周末去泡图书馆。
沉浸在书海中,梁晓素感觉自己的世界就是最广阔的,也是最丰富的。
这个周末,梁晓素照例带着水,拿着笔记本,早早就到了图书馆。
捧着那本厚厚的《百年孤独》,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