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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很是偏爱简直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
直到文革来的时候,被迫结束读书的林志并没有像家里人期待的那样光宗耀祖。
全靠父母养活的林志,几乎从不下地干活,除了偶尔和下乡的知青们凑在一起装装文化人,在家里也还是油瓶倒了都不扶一下的主,更导致了后来亲姐姐都对他的怨念颇深。
就这样混日子到了结婚的年纪,娶了邻村的张喜芳,生下一个儿子,林安。按理说那个年代,要不是家里困难,谁家愿意把闺女嫁给不事生产的懒汉去饿肚子。
不过想想,他因为常年在屋里呆着不见太阳,白嫩清秀的脸庞在一众黑土豆一样的青年中,显得颇为出众,显然“姐儿爱俏”这个千古定律在70年代也适用。
然而在结婚半年后,林大嫂不想再养着弟弟一家,不顾当时的张喜芳怀着身孕,要求公婆直接把他们一家三口分了出去,不然就和林大哥离婚。
分家之后的张喜芳才明白脸真的不能当饭吃,不能指望他就算了,林志还得让她一个孕妇去上工养着他。
日子越过越难,终于在生下林安半年后,张喜芳就跟着一个当时正要回城的知青跑了。
“胸有大志”的林志因为张喜芳给自己戴绿帽子丢了大脸,所以对儿子林安也是爱答不理,忽视了个彻底。
就这样林安在爷奶的照拂下磕磕绊绊成长起来,但是到五岁那年爷奶突然去世了,没有人再继续补贴他们父子二人,爹又是个天天呆在家里“读书”的人,偶尔上工也是只会做一些妇女儿童们割猪草,捆桔杆儿什么的。
正在小林安的生活陷入一片悲伤迷茫的时候,他妈突然回来了,要跟爸爸离婚,因为他爸妈当时心血来潮,顺应政府号召领了结婚证,不办离婚就不能再结婚。
他妈为了甩开他这个大包袱,他爸为了多要点钱,最终他还是留在了林家村。
林安小小年纪只能开始上工养家,虽然并不想跟这个不想要他的爸爸生活在一起,但是自己年纪太小不知道要怎么办,更记得爷爷奶奶的话,不能让这个懒爸爸饿死在家里。
虽然很辛苦上满一天工,也只能勉强有口吃的,还好有大伯会时不时偷偷照顾家里。
可能是原主一直以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