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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了。至于他爱上烈火去喝酒的事情,除了司马文龙这个好朋友外基本上也没什么人知道了。
告别了司马文龙,文章一个人来到了烈火酒吧,这里提供着这个城市里少有的几种烈酒,可是正对他的胃口,他可是差不多跑遍了整个城市,才找到这么个好地方。时间不长,他就成了烈火的常客了,这里也是很多大小酒鬼的最爱。
看到文章进来,年青的男招待把他引到了角落里的老位置,是十三号桌,这个数字许多人都有点忌讳,很少有人来坐,而他却无所谓,没人坐正好他来做,久而久之就成了他的专座。
男侍低声问他:“文先生,还是老样子吗?”他虽然年青,还有点学生气,不过也已经二十出头了,身份也可以说有点不一般,叫他先生也正合适。
“恩”,不要把自己放在太显眼的地方,那件事情总在有意无意地影响着他的生活,听到男侍的询问,他轻轻地应了一声,整个人陷入那莫名的黑暗之中,渐渐地融入那一片沉寂之中。
“您请坐好,一会送到”,男侍招呼柜台一下,又低头打了一声招呼,就告退了,他还有别的客人需要他去招呼呢!
酒一会就由一个漂亮的女招待送到,刚开始每次看到他,这里的女服务生都会以一种钦佩的目光注视他。因为他要的是这里少有的几种烈酒之一,名叫雪里烧,意为喝了这种酒,就好像感觉再在冰天雪地里被烈火烧烤一样,性子极烈,一般的男生都喝不了这种酒的,他喝酒的本事倒是跟他的名字相反。
这种酒是这个酒吧的招牌酒之一,不过可惜没多少人能喝,所以当文章第一次来喝了整整一瓶的雪里烧而却毫无醉意,连酒吧的老板都惊动了,虽然彼此年龄差异不小,不过年龄对男人间的友谊来说,那是根本不成问题的,他立刻被酒吧老板引为酒中知己,成为了酒吧的第一个特殊客人。
从那以后每次来,酒吧老板跟自己手下的雇员都打过招呼了,不管他在不在,文客都会受到特殊招待,刚开始他还有点不好意思,不过在跟酒吧老板那个雷姓大汉喝过两次之后,老板对他也口吐真言了,一年到头喝酒不尽兴,一个再怎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