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非常偏,周围又没有旅游区,谁会没事跑这来郊游呢?
俗话说,好奇害死猫,我便是如此,想捡起这块金疙瘩看个究竟,顺手一拽,发现吊坠的另一头拴着一根红线,往前再一提,竟然没拽动,似乎另一头连着什么东西。
由于这泥坑里的积水不少,再加上芦苇遮挡视线,天色又黑,看不太清楚另一边到底是什么情况,我便一用力,从水中拽上来一团黑乎乎的东西。
顿时,我就觉得不对劲,这东西看着怎么像是头发呀。毕竟在警队混了这么多年,我已经意识到了什么,但好奇还是驱使我又填了一把子力气,果不其然,一颗西瓜大小的人头,被我给拽了出来。
灯光打在人脸上,映出一张高度腐烂的脸,被泡烂的肌肉一团模糊的贴在骨头上,五官早就已经不成形了。
我被吓得一把就松开了挂坠,一屁股坐在了烂泥地上,身上的所有毛孔全都竖了起来,竟然呆坐在地上愣了足足一分多钟,两眼漆黑,脑袋里是一片空白。
等我反应过来后,蹦出来的第一个年头就是,跑。
我一把抓起手电筒,看准了防护林的方向,不顾一切得朝着芦苇荡的外面冲了出去。
人在被逼急了的情况下总能产生无限的潜能,那晚便是,我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跑出芦苇荡,又是怎么在防护林中辨别方向,一口气跑回别墅区的。
当我喘着粗气,满身大汗得站在别墅的门前的时候,手表上的时间已经指向了凌晨三点半。
别墅的大门紧闭,周围静悄悄得一点声音都没有,我已经是筋疲力尽了,两只腿像是被钉在了地上,一步都走不动了,浑身上下的衣服已经被刮成了烂布条,还沾着污泥,头发也乱得像个鸡窝,脸上挂着脏东西。
这深更半夜的去敲门,再加上自己是这幅模样,恐怕得吓死两个,白小青应该没什么危险,就凑合忍一个晚上,明早再做打算。
想到这,我便一头靠在别墅前的一张长椅上,连琢磨的力气都没有了,一歪脑袋便睡了过去。
这一觉睡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