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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朴,作为起居之用。这间屋子通向一间小卧室,由小卧室望出去,正对着一段码头的背部。码头和卧室窗户之间是一窄长地段,退潮时是干涸的,涨潮时则为至少四英尺深的河水所淹没。卧室的窗户很宽敞,是由下边开的。
在检查房间时,警探们还发现了窗框上有斑斑血迹,有几滴滴在了卧室的地板上。前屋中,猛地拉开一条帷幕,在它的后面发现有萧克先生的全套衣服,只缺那件上衣。他的靴子、袜子、帽子和手表——都在那里。从这些衣物上都瞧不出有什么暴行的痕迹,此外也看不到萧克先生的踪影。他显然一定是从窗户跑出去的,因为没有发现有别的出路。而从窗框上那些不祥的血迹看来,他想游泳逃生是不大可能的,因为这幕悲剧发生的时候,潮水正涨到了顶点。
麦妮尔太太一见窗框上的血迹就晕了过去,由一位警探用车把她送回了家,因为她留在现场无助于侦查。亚当探长将房屋全部仔细察看过了,但没有发现对破案有所启发的东西。当时犯了一个错误,就是没有把那个瘸子立刻逮捕起来,使他得到了可能和他那韩国朋友互相串供的几分钟的时间。不过,这个错误很快就得到了纠正。他被拘捕并受到搜查,可是并未发现任何可以将他定罪的证据。
正如他自己辩称的:“不错,我的汗衫右手袖子上是有些血斑,但请你们看看我的左手。”说完指着他的左手第四指靠近指甲被刀割破的地方说,“血是从那里流出来的。而且,就在刚刚你们这些人闯进来前一小会儿,我也曾走到窗户那边去过,所以那里被发现的血斑肯定也是这么来的”。
“你们说我见过萧克先生。这一点,我可以向上帝发誓,绝对没有。”
“那为什么萧克先生的衣物会出现在你的房间?而且麦妮尔太太坚称,她确确实实在你屋子的窗前看到了自己的丈夫,你怎么解释?”警察问。
“尊敬的警察先生,关于那个叫萧克先生的衣物在我家房间这件事,我也的确感到非常奇怪。但你们也不能就因此无凭无据断定是我干的。还有那位太太,她说什么看到自己的丈夫出现在窗前,我想她一定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