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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片完全陌生的城市中,举目无亲的、幼小的羽儿便只能沦为一个乞丐,终日沿街行乞,维持着自己那微不足道的生命!如果没有意外的话,他会像其他乞丐一样,如此漂泊到老,最后了结残生,安静地归于黄土。
可是,他遇见了杜惊天,一个弱不禁风的书生。
那一天,羽儿正在街上乞讨,却不小心撞见了一名少年。此人容貌出众,衣着华丽,一幅儒雅模样,在其手中,还轻摇着的一柄镶金镂空折扇,让他更显风流倜傥。若是就这般一眼望去,任谁都会把他当作一名有教养的大户人家的公子。可是在月城流浪了三年的羽儿,却是认得此人,更知道此人空有一幅好皮囊,却欺男霸女,无恶不作。行乞三年来,他早就见证了此人的累累恶行。#_#
这个少年名叫马笛!
远的不说,就说近的:
上个月,马笛从这里抢走了三十家小商贩辛苦赚来的零碎钱财,还当场砸烂了他们赖以为生的摊位;
再上个月,马笛在这里打爆了一个小贩的脑袋;
再再上个月,马笛就在这光天化日之下,众目睽睽之中,强行侮辱了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子。女子当场撞墙而死。
再再再上个月……
在这月城的街头,马笛可以说是恶事作尽。可是,尽管他恶行累累,却没有人能够管他,也没有人管得了他。不为别的,就因为他叫马笛。马,是马如风的马,笛,是肖笛的笛。马如风的名字,足以令月城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人闻之丧胆。肖笛,却可以让马如风给她洗脚。
马如风,便是月城“两帮”之一,野狼帮的帮主。肖笛,便是马如风最最疼爱的小妾,他对她言听计从。
马笛,便是马如风与肖笛的儿子。
今天,马笛很无聊,百无聊赖。这个时候,他看见了羽儿,眼神便为之一亮。
“小崽子,你过来。”马笛轻轻扬了扬眉毛,喝道。
羽儿撒腿就跑。他可不愿意平白无故地白挨一顿打,所以他只能跑。可他毕竟只有十三岁,又怎么跑得过比他大上好几岁、又修练多年的马笛?刚跑几步,耳朵便被一只手揪住了。
“你敢跑?”马笛阴冷的面颊上带着一丝讥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