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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13日,中共中央分别在广州和北京召开了“南三区”会议,即华东、中南、西南和“三北区”会议,即华北、东北、西北。参加会议的有各地区的中央局和省、市、自治区党委的负责同志。
毛泽东主持了“南三区”会议;刘少奇、周恩来、陈云、邓小平主持了“北三区”会议。
会议讨论和草拟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为中央工作会议做了准备。
3月13日,毛泽东在主持“三南”会议时,给刘少奇、周恩来、陈云、邓小平、彭真及参加“三北”会议的与会者写信,他指出:
大队内部生产队与生产队内部的平均主义问题,生产队内部人与人之间的平均主义问题,是两个极端严重的大问题,希望在北京的会议上讨论一下,以便各人回去后,自己并指导各级第一书记认真切实调查一下,不亲身调查是不会懂得的,是不能解决这两个重大问题的,是不能真正地、全部地调动群众的积极性的。
一些领导同志对于上述两个平均主义问题,至今还不甚了了。其原因是忙于事务,不做亲身典型调查,满足于在会上听或看地、县两级的报告,满足于走马观花的调查。我希望同志们从此改正,我自己的毛病当然要坚决改正。
毛泽东在信中特别强调:
我的那篇《关于调查工作》的文章也请同志们研究一下,那里提出的问题是作系统的亲身出马的调查,而不是老爷式的调查,因此建议同志们研究一下。可以提出反对意见,但不要置之不理。
根据毛泽东的提议,参加“南三区”、“北三区”会议的同志认真学习了他在30年前写的《关于调查工作》一文,着重研究了如何解决平均主义的问题。
3月14日,“三北”、“三南”两个会议合并召开,在广州继续进行。
3月15日至23日,中央工作会议召开。毛泽东主持会议。
这次会议讨论和通过了《农村人民公社条例(草案)》(《六十条》)。条例共计十章六十条,它对农村人民公社的性质、组织和规模,人民公社的管理制度,人民公社中的党组织,社员的权力和义务,社员的家庭副业,公社干部等问题做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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