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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什么,就乖乖的站在门口,仔细的看着郑先问的动作。
郑先问一边给黑衣人上药,固定夹板,一边连连惊叹:“要是普通人受此重伤,早就一命呜呼了,他竟然能撑过来!”他不知道这些都是狼灵珠的功劳,如果狼灵珠在他跳崖的时候飞出去,那他就真的去西天了。
把黑衣人断裂的骨头都接合好后,郑先问又拿出一包东西,在地上铺展开,只见里面都是闪着银光的针。
郑先问用手在黑衣人的胸口点拨一番,最后确定一个位置,另一只手取出银针,毫不迟疑的扎进去。
“嗤”
一股浓稠到发黑的血就喷了出来,那是堵塞经脉的淤血,狼灵珠也吸不出来,只能用银针疏导。
堵塞的经脉一被疏通,黑衣人的内力就运转而来,在这个穴道上的银针,像是被强行拽出来一样,自己飞了起来,郑先问也看到了这一幕,吃惊的同时,手也快速掠来,准确的抓住了那飞出的银针。
“怎么了?”黎冰儿惊呼一声。
郑先问眼里闪过一丝凝重,他行医几十年,只在一个有功夫的人身上发生这类逼出银针的情况,他也有点后悔救这个人了。
“没什么,排了他体内的淤血,静养数天,醒不醒的来就看他的造化。”郑先问没有说这人可能有深厚的内力,伤成这个样子,就算是以前很厉害,能不能苏醒也不好说,说罢郑先问就收拾东西回药店里坐着。
黎冰儿在门外怔怔的看着躺在地上的人,他长得很帅,即便是见过无数帅哥的黎冰儿,都觉得他异常的帅,仿佛不该是尘世的人。
虽然见面的时间不长,但黎冰儿的心里已经有了他的身影,这可能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吧,而一见钟情的前提一定是男女两方里有一个美的迷人或帅的出众,如果满足不了这个条件的话,那说的一见钟情就是屁话。
而反观周康乐这个富家子弟,黎冰儿在小的时候就经常和他见面,可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原因,她心里从未对这个人产生过一丁点的好感,每当看到他的脸,就有一种看到茅厕里的东西的恶心之感。
可造化弄人,就是这么一个令她万分厌恶的人,竟然被指定为自己的丈夫,这一点是她无论如何都接受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