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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边奔跑边大喝道,“让开,快让开,不然砍死你们。” 阳光下,明晃晃的杀猪刀闪着冷冽刺目的光芒,似乎那刀尖上还有些鲜红的血痕。
周围人们尖叫着纷纷避开,俱惊恐地望着这一幕,呆若木鸡,不知所措。
抢劫,持刀抢劫,光天化日之下明目张胆的抢劫,而且是单枪匹马,这得要多狠,多凶,多大胆。
这种事情连傻子都能看出来是多么的危险,既然动了刀子,并且见了血,说明这人肯定是个亡命之徒,能光天化日之下在繁华地带进行暴力抢劫, 本身也是一种噬血可怖的震憾与威慑。
这根本不是一般小混混们所能做得出来的光宗耀祖的壮举,面对这种江洋大盗的嚣张,他们也只能选择沉默的站在一边观看热闹。
就象前面挂着紫阳居字样的茶楼门口,三个衣着光鲜相貌堂堂但浑身痞气横生的混混也目瞪口呆站在门口一动不动,连烟卷屁股烧着手指的疼痛都没感觉出来。
太震撼了,让人有种难以适应的感觉,恐惧,兴奋,或者幸灾乐祸,或者冷眼相对,只因为在绝对的凶恶势力面前,大家都不约而同的选择了保持沉默,纵容对方为恶。
理智告诉人们,与这种亡命之徒相搏,不值得,还是自已命重要,他爱抢谁去抢谁,只要不抢自已就好了。
远处呜呜的警笛声大作,这种过于精彩的视觉冲击片断也只有等待最可爱的警察们来进行剪辑,平常老百姓噤若寒蝉,哪还敢有半点忤逆瘟神的动作,都恨爹妈当年为什么不多生几条腿在身上,唯恐避之不及。
——遇上抢劫,聂隐生平第一次遇上这样的事情,没有害怕,也没有兴奋,只有惊讶与好奇,原来抢劫就是这个样子,真实,血腥,邪恶,跟电影里面的情节差不多,只是少了被劫持的娇美如花的少女和ting身而出的英雄这种古老而苍白的桥段。
聂隐不想冒这个头,他还要赶时间,自已的事情已够让人揪心,根本不想多生事端,所以想也没想就退到一旁,当一名忠实的观众。一只手却悄悄mo按着鼓得老高的裤口袋,那里面藏掖着厚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