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肩看着人生百态,我想要的是感知他的喜怒哀乐,惊惧怕怒,相携相守着共赴华发白头。
在感情上我从来都没有想过自己的弱势,把自己放在和他等同的位置,以为自己强大的无人可匹敌,可是很显然,事实并非如此的,只是那时,我是不懂的。
也是,那时,我自以为懂的事情很多,其实我什么都没弄明白。
只是,天命宿定这种事情,毕竟只是说说而已,作不得真的。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而时间是最伟大的编剧,不到最后一秒你永远参不透这结局。要不然,我这么爱他,最后也不会爱到了分开
。后来我在一次次午夜梦回时才渐渐明白,有些事即便你排演上万遍,现实都不会让你如意的。现实它自有一套剧本,而那一套剧本总是最让人哽咽落泪的。
正如我所说,虽然那时我对我的感情怯懦卑微,可最初,这并没有磨灭我真实的性格。我年幼时野性难驯,这也可能很自然地成为我对痞里痞气的他很崇拜的原因。再往前追溯,最初可能真的只是崇拜吧,可是后来怎么就在特定的场景被发现变成了喜欢呢?又是怎样发展成深爱的?
我自己毫无头绪,只知道,这些事真真切切地发生过,而我有限的人生里的一大半都是在经历这样一件事:一点一点更爱他。卑微的,怯懦的,将他一点一点印在骨血里,随着我的血液奔腾咆哮,难以平息,无以平息。
现在,我告诉你,我爱的那个男孩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他的名字是尚逸,时隔这么久,我已经忘记自己喜欢他的确切理由了,或者说根本毫无理由可寻,可能正如我所说,他可能是我前世的爱人,才会以致于,迈过奈何桥,喝了孟婆汤却还是找到了这宿命中的人。
不过,爱真的不会是无缘无故的,后来,当我发现他已经不再是最初的那个男孩了,我才幡然醒悟,我喜欢的不过是他身上阳光明媚的元素,所以无论走到哪,他都是一个发光体。
而我最爱的,是他给我的那种很安心的感觉,那是一种无形的力量,只有自己能察觉到在他身边,连呼吸都变得平稳而冗长。
在他身边,所有的事物都和温暖有关,这无关长相,无关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