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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穿着一身外国流行的学生装朝我砸过来,我估计昨日没有帮她们知错路呢。一个女的说:“哎!你怎么和Jacky走的这么近,亏我还计划了那么久,真是浪费我的脑细胞!”
我笑了一声装作恍然大悟般的说:“你这丫头也有脑细胞啊,要是有的话就多用用吧,不然装在脑袋里,跟浆糊没两样!”我拿着**推她的头,那个女的很生气的甩开**拿着她那不知道多少罩杯的胸一直往我前面示威,嗔怨道:“你干什么推我啊,还这么和我说话,难道你鬼上身了。”
“呵,我这种人啊,用不着鬼上身就可以很坏了,没有你们这么装纯!和人接触的时间越久,我就越喜欢狗,狗永远都是狗,人有时候不是人!”我趁着身高的优势,先声夺人的往前面逼着她向后退,她被我逼到篮球场上,忽然从天砸来一个篮球狠狠撞上她的后脑勺去,我吓了一跳感觉往后面推,讨厌她就直接干掉她,别伤及旁人啊。
她一下子大傻坐在了地上大叫了一声,我居高临下的看着她,十分不屑的扫过一眼,想打架啊,没看过我的视频啊,剽悍女痛打XX校花呢!你啊,小Case些。她站起来果然朝我冲过去,我却闪的老远,朝她鄙夷的看了一眼。
我知道以前的自己并不是到处惹是生非的人,但现在却毫无顾忌,总感觉那种酷酷的风格好像很久都没有从我的人格上展现出来。我总感觉自己有那么好的人格怎么不展现出来,让我的热情被人所感动呢?
说实话,还蛮傻的,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大傻逼,傻傻的,无聊极了。
我总是喜欢听国语歌多点,因为国语歌的背景和歌词都格外唯美,带种伤感难以言喻的在心里挥去不了。但英文歌总是摇滚狂野,尽管再怎么小资唯美,总是少了那份血缘的亲近感。如今再一次听到《Godisagirl》时,我总会止住脚步,慢慢的聆听,听了一次再重复听一次,但就是不敢把它下载下来,害怕每天听时会很害怕,很恐惧甚至很伤心,比听《黑色星期五》还要恐怖。
偏偏这首歌曲就让我深深触动,它的风格和《Godisagirl》不一样,一个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