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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的凶猛都宛如一头发狂的狮子,而每一次战斗结束后,他手中那柄斧头,都似乎是用鲜血浇铸而成的,是那样的鲜红,是那样的血腥。当时整个诺德王国,甚至其他王国的人,听到‘血斧狂狮’的名头,都不禁全身发抖。不但如此,他的标枪也十分霸道。”想起埃米利奥一标枪就破了一个学员的盾,以及一标枪就把自己砸得冲屋顶上摔下来,谢枫不禁点头同意。谢尔继续道:“而他也凭借他的勇猛,当上了中队长——要知道,埃米利奥这个人可是有勇无谋,虽然战斗勇猛,但在行军布列、管理士兵方面几乎是一窍不通,他能做到中队长已经是领主佩服他的勇猛而破例的了。”谢枫点点头,的确,这人要是文武双全的话,就不会只做一个区区的绿林强盗大王了。谢尔继续道:“但,有一天,斯瓦迪亚的铁骑踏平了一个叫艾德伦的村庄——埃米利奥的妻子,就是出生在那个村庄、生活在那个村庄,也死在了那个村庄。埃米利奥怒火攻心——自己在前线奋力杀敌,自己家人的安全却得不到保证。事实上也难怪埃米利奥如此生气——艾德伦沦陷的时候,该领主却醉倒在了提哈的宴会上,没能及时营救村庄。这让埃米利奥更生气了——自己日夜保卫王国,枕戈待旦,未有一刻放松过,而这群贵族们却安然地躺在舒服的椅子上醉生梦死。于是,埃米利奥便策划了一起刺杀艾德伦领主的计划。计划并没有很完美地成功,他的杀气太重,一下就让别人知道了他想做什么。他凭借自己的勇猛砍下了领主的一条胳膊后,便不得不逃走。而我,当时便被委派任务,在他逃跑的路线上截杀他。”谢尔停顿了一下,表情显得有点痛苦。继续道:“我在路上拦住了他,让他回去自首,他军功显著,一定会得到从轻发落的。并拿出我父亲的贴身匕首给他看,告诉他,父亲不希望他一错再错。谁知道……谁知道他居然突然拔出了父亲的匕首刺向了我——当时我根本没想到他会袭击我。而从此,我的脸上就留下了这个吓人的伤疤。”说着,朝谢枫指了指脸上那长长的伤疤。原来这伤疤是这么来的。谢尔继续道:“论单打
作者花之痴大大,你写的这本《骑马与砍杀之逆天骑士》小说非常好看,请继续坚持,不要理会那些喷子,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