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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但是他没开口,拿着水杯喝了一口。
“咕噜咕噜……”
某人捂着在卖惨的肚子,一脸生无可恋。
忽然想到了什么,慕初迅速的爬起来,从胸前掏出一块血玉:“不然我用这玩意来抵押如何?”
陆斯城漫不经心的扫了一眼,看到血玉时目光顿时停住。
女人手里的玉佩通体血红,却又透着玉该有的晶莹,仔细看,那半透明的莹绿色里的血丝,肉眼可见,还有血液流动的迹象,像是在和玉融合。
这玉不仅珍贵,还非常独特。
可让陆斯城惊讶的并非价值,而是这玉……他很眼熟!
但是这玉怎么会在这女人手里?
疑惑的目光在女人身上扫了扫,女人冲他漏出一个灿烂的笑容,像是在撒娇。
足足对视了片刻后,陆斯城伸出手,向女人招了招:“拿来。”
“说好,只是抵押,过几日我会再赎回来的。”慕初把玉石连同挂在脖子上的红绳一起捆成一圈放在他手掌心里。
“你确定,只要一顿早饭?”陆斯城狐疑的瞥了女人一眼。
慕初再次送给这家伙一个白眼,不然呢?她还勒索吗?
很快,陆离把早饭送来,虽说不是慕初喜爱的辣,但是这破铜烂铁的身体都有一天没吃东西了,自然什么都不挑,她一手夹着一个小笼包一手拿着肉汤包,一双发着红光的眼直勾勾的盯着面前的肉粥,好像少吃一口,就是亏了几百万似的。
“你慢点……”陆斯城有点不忍直视,这吃相简直是车祸现场。
“里哄贺哈(你懂个啥)!”慕初再往自己嘴里塞人一个小笼包,索性低着头专心的吃着,不理会男人眼底几乎要溢出的鄙视。
“嗝!”
半个小时后,一道惊天动地的打嗝声从病房里传到了走廊,飘向远方。
慕初瘫痪在餐桌前,小手摸着圆鼓鼓的肚子,***好满足啊!
她都好久没这么海吃海喝了。
在餐桌前葛优躺了十分钟后,慕初才起身把自己那件青青草原绿的运动服套上,准备离开。
“你打算走了?”
“嗯,你记得把我那破石头收好,我会赎回来的。”慕初嘱咐道,打开病房门,忽然一阵冷风袭来,她整个脑袋往肩膀上缩了又缩。
离开了有温度的房间,顿时觉得冷极了
《头号鲜婚,重生甜妻太强悍》这本书有令人大肆欢笑的地方,也有令人感动的地方。这本书刻画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让人影响深刻。对于我来说这本书真的很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