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裤已经湿透,在路灯的照耀中,她看上去就像一子虚弱在深秋的蝴蝶,仿佛已经丧失飞行的能力。
他面无表情地扭回视线,道:“开车,不要耽误时间。”
“是!”
车子再吃启动,留给姜荏兮的依然是一身肮脏的水泥……
经过瑞新酒吧时,她甩了甩身上的泥水,鬼使神差地走了进去,灯光摇曳,群魔乱舞,久违的熟悉感扑面而来。
这种地方,是她叛逆的年纪里,其实常常偷跑来这里玩儿,不过,后来碰见上方纪宸那种阳光又干净的男人后,为了得到他,她就对这种地方敬而远之了,甚至,总是努力的藏起自己的骨子里的顽劣,让自己温柔再温柔。
想当年,她倒追方纪宸的时候,真的是追得轰轰烈烈的,虽然最初,只是为了打发无聊。
那个时候,方纪宸是举校文明才子,追在他身后的女孩子排起来,至少能围着学校站两圈了。
不过,她对这种才子是不以为然的,她彪悍的心里,只觉得自己大哥是这世界上最帅气的担当的男人。
其他人,和她大哥一比,只能黯然失色。
其实,那个时候她会这样认为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她老爹当官应酬忙,没时间打理她,反而是对她大哥姜逸林对她始终无微不至的好。
一度,她认为,只有大哥是这个样的男人,才是男人,还大言不惭地对姜逸林表示,依赖自己找男人,一定找大哥这样温柔又体贴的!
不过吧,真命天子来的时候,显然和她大哥是两个类型。
还记得第一次嚣张表白,是个晴朗的午后,而且还是纯粹无聊透顶找人调戏。
那种阳光烫热的时刻,方纪宸仿佛永远精力旺盛,别人恹恹欲睡,他还能捧着《欧洲经济史》看得津津有味,那时候,看着他穿着雪白的T恤,在树荫里看书的样子,她就觉得这世界上,再没有谁比她跟适合白色。
大概是少女情怀吧,她竟然三步两步跳到他面前,蹲下来,捧着脸笑眯眯的看着他,调戏道,“大才子,我第一次发现,小说里的那种男生原来是存在的啊!”
方纪宸抬头看向她,眉头微微拧着,满脸慕名。
姜荏兮并不在乎,依然捧着下吧,继续调戏,“让我追你吧,我喜欢你的T恤。
喜欢《擒劫难逃,首席的私人领域》这本书比一些夸大其词的小说好看多了,作为一个8年的书虫来说看小说,看到一些如流水线一般的小说会感到厌烦,因为情节重复 ,人没有读下去的欲望,这本书在我书荒的时候出现,真的很感谢作者妮千宠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