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血与骨的小说是《血与骨》,它的作者是再等我十年写的一本都市类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所以这方面没人有怨言。伙食当然不错,鸡鸭鱼肉任吃,白酒啤酒也都有,不过一般人不敢喝酒,喝醉的话闹事,后果不用多说。特别是我们当肉包的,喝多了上擂台,那是自找苦吃。我正低头默默吃饭,突然阿志捅了我一...
精彩章节试读:
当肉包有个唯一的前途,成为拳手。挨打得多了,在实践中学习得多了,对于搏击的技能肯定有大幅度的提升。对于某些急需赚钱的人来说,这倒是一个好出路。让集团培训一段时间,打出个名堂来,收入更大。
但是梁家乐居然下个星期就出赛?
大伙惊疑地楞了一会儿,不少人恍然大悟。阿志说:“不要啊!”另外一个肉包小天紧接着说:“太危险了!”我说:“家乐,想清楚!”
梁家乐淡淡地笑着,看来他是决定了。我们交流了一个眼神,都是暗暗叹气,不再罗嗦,明白了。上场那么急,只有一个原因,打假拳。
无论在什么圈子里,都有一些龌龊的勾当,尤其在本来就很黑暗的黑市拳赛里边,不但龌龊,简直可以说毫无人性。沉默了许久,终于阿志轻声问:“帮自己人还是外边的人?”
梁家乐沉吟着,说:“是青峰。”
“青峰?”大家不约而同发出惊疑声,脸色更加沉重。
青峰是我们集团的人,年轻,才二十出头。他不是很健硕,严格地讲有些偏瘦,但他的爆破力很强大,动作敏捷,而且,最主要的是,据闻他早有搏击的根底,所以表现很突出,是近来最有潜力的新人。
小天说:“唉,我早知道老大们会力捧他的。”
阿志说:“嗯,他确实值得捧。”
我想了想,忽然感到一阵心悸,说:“家乐,必须死死守住下巴啊!”我曾经做过青峰的肉包,他那凌厉的攻击力,狂野的眼神,还有那超强的耐力,都让我深深震撼。那小子,少不更事,一打起来不计后果,招招打要害,我差点挺不过去。
梁家乐站起身,过来拍拍我的肩膀,说:“没事儿,我也做过他的肉包,对他的套路了解。”我赶紧站起身,反拉住他的手,担忧地说:“但是,在赛场上,你没穿护垫,你……”
梁家乐故作潇洒地笑笑,说:“我能行的,放心吧,走走,吃饭去。”挥挥手,转身走了出门。我们看着他的背影,一时无语,不久后纷纷散去。
我和阿志走在一起,他悄声说:“唉,家乐够苦的,有个治不好病的妈。”
我点点头,说:“我们当肉包的都是苦命人。”
阿志斜眼瞅瞅我,问:“你到底为什么来当肉包啊?还不肯说给我听?”
我笑笑,摇头。
阿志哼一声,说:“还说是哥们呢,我的都告诉你了。”
我搂着他的肩膀,说:“知道了,不公平是不是?”
阿志假装生气地说:“不把我当哥们,滚一边去。”
我还是只有笑笑,摇头。
阿志说:“行了,不逼你了,吃饭。”
一起吃饭,说话就得小心了,太多的人。
整个厂区很大很宽阔,除了训练场,有食堂,有宿舍,还有健身室。这里管理很严格,尤其是我们当肉包的,我感觉就是圈起来养的家伙。不能外出,不能使用手机,真要出去的话,必须蒙着眼睛。
这也难怪,干的都是见不得光的事情,人多口杂嘛,怕谁在外面一不小心泄露了什么。而且经常有人受伤,鼻青脸肿或瘸腿吊手的老进进出出,也太显眼。
有时候想想,我倒是无所谓,反正我是逃犯,越少接触人就越好,其他人不见得有多光明正大,所以这方面没人有怨言。
伙食当然不错,鸡鸭鱼肉任吃,白酒啤酒也都有,不过一般人不敢喝酒,喝醉的话闹事,后果不用多说。特别是我们当肉包的,喝多了上擂台,那是自找苦吃。
我正低头默默吃饭,突然阿志捅了我一下,打个眼色,我顺着看去,又看到了萧咪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