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叫李名扬,王亚玲,张小娟的书名叫《亲爱的,别走》,本小说的作者是马家秀才所编写的都市风格的小说,内容主要讲述:。他当时正在看电视,听说了我的情况,当时就让他老婆给我做饭吃。可那女人不愿意给我做,就拿了一个凉馒头给我。俗话说,饥不择食。管它凉馍热馍,先填饱肚子再说。我吃完馒头,又喝了点开水,感觉舒服多了。可...
精彩章节试读:
不合适吧。
就算人家不说什么,你自己也会觉得不好意思。再不,你想人家借一些钱先坐车回家,等到家了再把钱寄还给人家?可是,这样的是我连嘴也张不开。
思来想去,我终于想出了办法。第二天早上,我在吃早饭的时候跟付永远说,我常待在你这里也不是办法,就让我给你干点杂活吧。工钱我不要,只要管饭就行。付永远想了想,点了点头。
他安排我跟“老红军”一起收拾窑厂的垃圾。“老红军”和付永远一个村。听他说,付永远原本是他们村的村委书记,原来在家包鱼塘赚了些钱。后来退休了,经人介绍才来承包李新店这个砖窑厂。
他自己本是村里面的后勤人员。付永远看他在家里也没什么事做,就把他也带过来在窑厂干些杂活。他在这里挣点工资,每月再领点“红军钱”,也够他花销的了。“那你成家了没有?”我问“老红军。”“有两个儿子。”他说。
经过一些简单的谈话之后,我和“老红军”就算认识了。那“老红军”当时已七十多岁,瘦削的脸上布满了皱纹,左腮下面塌下的一个小窝使他说话言语不清。据说,那个小窝是他当年在抗日战场上被子弹穿的。
我是一个想当作家的人,按说我当时应该让“老红军”跟我讲讲他在战场上的故事。如果那样的话,我的这篇小说也许会写的更长一些。可是,我当时实在没那心情。因为自己吃了上顿饭下顿饭都不知道在哪里,哪里还有那种闲情雅致。
我每天天一亮就起床,在付永远那里吃过早饭,然后去找“老红军”我们两个一起推着一把兜子车,有时捡捡架棚里面的烂砖头块,有时帮忙清理出窑后留下的煤灰------
到了晚上,我仍然睡在空了一截的塑料架棚内,下面铺几个用麦秸秆子做成的藁笺(那是砖厂用来盖在塑料薄膜上面或边角用来防风的),上面盖那个付永远给的破大衣。我那时已有一米七三高,盖着那个黄大衣,只有露出两只脚。
幸亏那些塑料薄膜密不透风,我倒是不用担心会冻着。哎,一个人睡在那里,仰起头来看满天的繁星,听着外面的风声刮过薄膜,倒是别有一番风味。
每当夜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