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四爷的小说叫《老子是阎王》,是作者蛤蟆精创作的灵异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尸体吃个不停,“吧唧”声显得美味,大狗胃口奇好,大半只狗肉,被它独吃,七分饱后,显得精神起来,狗眼精光闪个不停。小狗继续吃,吃东西模样倒是可爱,嘴里密密麻麻碎牙,肉进嘴里咀嚼飞快,五只小狗挤着脖子肉...
精彩章节试读:
魄力。
盯着骷髅眼窝里的黑洞,想起在焚尸场惨死的妇人和孩子,我冷静的吸了口气,拿出在人间打架气势,晃动一下胳膊,戏谑的朝骷髅勾动中指,冷冷说道:“那还废什么话,老子看你不爽很久了。”
“呵呵,小子,让你嚣张一会,狼子,狠狠的咬他,记住留口气。”骷髅摸了摸身边的大狗,大狗听见骷髅命令后,半立起身,露出嘴里獠牙,风驰电掣般扑了过来。
“**!”心里一声暗骂,这龟孙子骷髅,真是阴险,自己不先打,居然让狗来咬我,看着腾空的大狗,心里一横,咬着牙,险险的躲过大狗第一击。
在躲避大狗时,我有一种和以前不一样的感觉,在换骨之前,以狗扑来的速度,怕是早已受伤,而刚才大狗腾空时,我明显觉得狗的速度如放慢镜头,比换骨之前来说,慢上一分。
心里对自己的感觉,不敢过于确定,决定在试一试自己的想法,看看是不是换骨带来的能力。
大狗第一击扑空之后,狗嘴里不断发出低沉怒吼,左前爪“啪”一声,拍碎爪前砖头大小石头,后腿用力一瞪,如风般刮过耳边,一道模糊的影子朝我射出,我屏住气息,死死盯住扑过来的大狗,影子越来越清晰,如同一幕幕画面,每一道画面定格在不同的时间点上,果然,如我猜测一样,换了缝尸村的玉骨之后,我的敏锐能力,得到提高,只是不知道自己的力量达到什么地步。
在大狗从身边扑过时,我抓住机会,朝着狗身上最软弱处的肚子,右手猛的一拳,大狗生生被打出2米开外,看着倒地哀鸣的大狗,朝着骷髅努了努嘴:“孙子,你这畜生就这点能力,也敢派出来耍威风,也忒看不起你爷爷了。”
骷髅盯着倒地痛苦哀嚎的大狗,阴沉沉的朝着大狗位置踏了一步,只一步便跨到大狗身边,抬起左脚,“啪”的一下,朝着大狗头部踩去,大狗白色脑浆和猩红色血液,结束了大狗的生命,五只小狗望见大狗死去,一同朝着草丛窜去,怕是逃命去了。
骷髅甩了甩腿骨上的粘稠物,怪笑道:“既然这畜生不入四爷的眼,我就陪你玩玩。”
怪笑声引起心里一阵发毛,我全力的一拳也没能打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