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王守辰的书名叫《茅山道士在纽约》,这本小说的作者是炮灰最新写的一本灵异类型的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守辰没车,好不容易出来一次不多置办点,过些日子还得去超市,那时候还要麻烦山姆开车,这样太麻烦,王守辰过意不去。就算王守辰脸皮厚不在乎,可山姆和他非亲非帮的,总麻烦人家也不好,那怕是看在风波子师叔的面...
精彩章节试读:
手。
还是山姆尴尬的阻止了小伍德,最终让出锅的排骨装进了盘子送上了餐桌,才没让小伍德烫到。
等王守辰坐下以后,早就等不及的众人也不向上帝祈祷了,然后马上开动起来,消灭餐子上的大餐。
“糖醋排骨是我吃过最好的美味……”
“小辰你做的菜太好吃了,要是你早点来这时该多好……”
“叔叔,伍德还要吃锅包肉,还要吃红烧肉,还要吃鱼香肉丝……”
……
会做饭的王守辰立马成了山姆一家最欢迎的人。不停的赞美着东方美食,赞美王守辰的手艺,抱怨者自己以前吃的食物。在他们的嘴里,那简直就是不可多得的猪食,甚至还有老美那可笑的生吃蔬菜传统。
听了山姆的诉说,王守辰感觉这些老外也够可怜的,平时他们吃蔬菜都是生吃的。不管是生菜,穿心莲,还是洋葱几乎都是生吃。不会像华夏一样炒熟了吃,实在不行的时候也只能加点沙拉,做成蔬菜水果沙拉。说到底还是生的,就是沾点酱而已。
他们不会像华夏人一样炒菜,把蔬菜搭配起来做成色香味俱全的吃食。
所以在老美,热狗,汉堡,三明治这种两片面包夹点东西的吃食才会大行其道,麦片,甜甜圈,饼干也都成了主食。
不是老美人民不想吃好吃的,是他们真不会做。所以品尝过华夏美食的老外,几乎都不可自拔的沦陷在华夏美食的诱惑之中,山姆一家也不例外。
其实王守辰不知道,山姆一家跟风波子亲近要好的一个很重要原因就是风波子做的一手好菜。
不过,风波子是修道之人,吃食也是以清淡为主。虽然做出来口味很不错,可山姆一家吃点来还是有点不习惯。
别以为老美生吃蔬菜他们就喜欢吃素食。如果真是这样,老美也不会出现数量庞大的胖子了。
老美也是食肉民族,吃肉才是他们的本行,真正的爱好,蔬菜只是没办法下的选择。
王守辰做的这桌肉菜才是老美人民的最受。那怕山姆一家吃习惯了华夏美食,却还是被王守辰做的肉宴给俘虏了。
真正没有国界的就是美食。不管在什么地方,可口的饭菜总能拉进人与人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