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叫沈飞,爱莎的小说叫做《绝品天王》,本小说的作者是二饼创作的都市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心想难道这又是蓝欢欢耍的花把戏?沈飞急切地想弄清楚他们在谈论着些什么却怎么也听不清楚,有心无力的感觉竟然让他产生了深深的挫败感,直到看见蓝欢欢远远地用手指着他和萧张四人坐的这一桌儿时才缓过神来。“...
精彩章节试读:
的追求。
新生报到时,不知是巧合还是人为的巧合,总之又碰见了陆风,一再的邀请蓝欢欢和她的室友吃午餐。
此时,她抬眼望了望对面的沈飞,虽然出于各种原因被迫答应了做她的未婚妻,但是无论如何,他是自己的未婚夫的身份已无可动摇。更何况是经不起她内心任何涟漪的陆风。
可是陆风,与其说是他喜欢了蓝欢欢的拒绝,倒不如说是蓝欢欢早已经习惯了拒绝他。
所以对于她来说拒绝陆风丝毫没有心理的抱歉和负担。倒是这个林一诺,一方面她骨子里有种不允许别人拒绝的傲气,另一方面四个人要彼此相处很长时间,都说这人的关系打下啥底子就是啥底子,一口回绝她可不是什么上上之策。
正巧此时沈飞旁边桌子的客人准备起身,蓝欢欢灵机一动,“哎呀,一诺,咱们四个今天是第一次碰面,这个意义可和以后的每一顿饭都不一样,和他们吃饭的日子以后有的是,这顿饭就咱们四个一起吃吧。”蓝欢欢撒娇似的挽着林一诺的胳膊摇个不停。
此时正巧沈飞旁边的桌子的客人准备起身离开,
“我们就去那张桌子吃吧。”
“是啊,一诺,就我们四个吃吧,和男生在一起吃饭别扭。”旁边的两个文文弱弱的女孩似在乞求着说。
这个蓝欢欢,出门之前爸妈千叮咛万嘱咐的告诉我和她搞好关系,还说特意为我安排的寝室就是为了这个,呵,看着眼前的无论如何也挑不出哪一样比得过她的蓝欢欢,和她在商界叱咤风云的爸爸蓝会凡简直不可同日而语,内心不由的泛起鄙夷。倒是这个陆风,单说他器宇轩昂的容貌和温文尔雅的语态,倒是值得我笼络笼络。
林一诺并没有执意要求下去,囊中之物晚些又有何妨?
眼看林一诺不再作声,蓝欢欢忙不迭小跑似的朝沈飞旁边的桌子走去。
从小到大陆风有无数可以称之为骄傲的东西,家世,容貌,学业,哪一样不是让人望尘莫及,直到遇见蓝欢欢,简直是陆风的梦魇,像木桶效应一样让他受挫。但他并没有怒火中烧,而是平静的接受着这一切,蓝欢欢,你早晚是我的口中肉。“陆爷?你看,那个上次差点动手的乡巴佬就坐在小四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