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李寻欢小屁孩的小说叫做《腹黑丫头花心娘》,本小说的作者是鑰匙扣倾心创作的一本言情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那个柳媚儿也正在发花痴,要是被李有孝看到这一幕,不知道会不会当场猝死?“欢欢,刚才为什么不一掌把那厮拍死?”以她的功力,要杀李有孝易如反掌。明明就生气得快抓狂了,为何还要手下留情?李寻欢捉起朱雀的...
精彩章节试读:
看吧,帅哥还是有很多烦恼的。
“梵莎!”哇塞,这个帅哥笑起来好好看哦,我要晕了。
李寻欢此刻真的很后悔认识梵莎,把女人的脸都丢光了!朱雀懒懒的抬了一下眼皮,心中默念:花痴。
“慕容殇,幸会幸会。”优雅的点头,无懈可击的笑容,让梵莎彻底沦陷。一个没扛住,直挺挺的倒下。慕容殇眼明手快,将人接住。长腿一迈,到了一间客房。
梵莎这一晕,就是好几个小时。等她醒来,脸上的红晕还没褪去,像此刻天边的晚霞。
李寻欢借着这个空档,泡了个香喷喷的花瓣浴,吃了一桌子的大鱼大肉,剔着牙坐在床边。
“醒啦。”不冷不热,事不关己。这女人病得不清,不知道还有没有救?
朱雀窝在她的怀里,懒懒的闭上眼。对于花痴,本神兽一向无视。
梵莎诈尸一般爬了起来:“帅锅捏?他是不是走了?”头有点晕,估计是给饿的。
把牙签随意一丢,“女人,别怪我没警告你。这个男人来历不明,是好是坏我们不得而知。别为了满足个人的眼福,而丢了小命。”顿了顿,“当然,你要是觉得美色比较重要,我不介意与你分道扬镳。”
这不是威胁,杀手天性造就李寻欢不轻易相信人,梵莎是因为她而才穿越,在道义上她觉得有责任言明关系的厉害。
梵莎愣了愣,细细消化李寻欢的一字一句。最后,心有不甘的点点头:“听你的就是了。不过,人家好歹帮了我们一回,作为回报,留他住一夜不过分吧。”眼中的祈求是如此明显,李寻欢白了一眼,“这是我最大的让步!”说完,晃悠着出了门。
看着桌上的热菜热饭,梵莎有一刻觉得自己很白痴。但下一秒,人已经冲到饭桌前,狼吞虎咽起来。
吃饱喝足,再换下脏兮兮的衣服,梵莎跺出了房间,鬼鬼祟祟的往慕容殇住下的地方靠近。
屋顶上,坐着一大一小两条人影。
“欢欢,你好像不喜欢我。”慕容殇笑意盈盈的看着身旁的孩子,眼底有赞赏有无奈。走跳江湖的人,哪一个是善男信女。她这样做是人之常情,但又为她如此的成熟懂事而感到不舍。
李寻欢望着澄净的夜空,像在看星星,又像什么也没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