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叫林奇薛茵的小说叫《猎情》,是作者佚名所编写的现情风格的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是猜的。”那语气委屈的,呃......好吧,我相信了,不仅相信了心里还美滋滋的。于是,我心甘情愿地听从某人的安排,十分认真地对某个未知事物,开启了人生中第一次理论加操作的伟大实验......在我...
精彩章节试读:
了个方向,却因用力过猛,身子也随着手里的花瓶直直地往地上砸过去。
“啊~啊~啊~”除了啊,我再说不出任何一个字。
然而,我还没啊多久,腰就被一双大手托住,裹入一个还带着室外清冷气息的怀抱,就连啊了一半的嘴巴也被两片凉薄的唇封住,一股淡淡的草药香沁入肺腔。
我大瞪着双眼,眸光炯炯地盯在他菱角分明的脸上,月光映照下的清俊容颜仿佛令漫天的星斗都失了颜色。他就这么突如其来地出现在我面前,宛如天亮之前赶回莴苣公主城堡的王子,于是我所有之前阻止自己想他的努力全部付之东流。
“别啊了,三更半夜的让人听见还以为我把你怎么样了。”披星戴露归来的王子把我抱进怀里,呢喃出一句特别接地气的话,成功地击碎了我的一颗文艺少女心。
林奇直接把我放到床上,打开灯,看见我手里搂着的花瓶,长眉一皱,“你这迎接人的方式挺特别啊。”
我把手里的花瓶放回到桌上,幽怨地望他一眼。
这丫的一身笔挺的黑色西装,头发还刚刚打理过,一幅帅气逼人的风流样儿,果然是带女伴参加酒会去了。
“不是说不回来了吗?”不自觉地我声音里就带了一股子酸味。
林奇看我一眼,显然是觉出我声音不对,也没答话,从衣柜里取出件黑色睡袍,当着我面就脱了裤子换上。看得我一阵脸红心跳,丫的还偏偏朝我勾了勾唇角,妖孽一笑,靠,绝对是故意的。
“我去参加酒会,你不高兴了?”他猜测。
“才没有。”我嘴硬地摇头。
“那就是我说晚上不回来,你生气了?”继续猜。
“更不是。”继续嘴硬。
他忽然侧头,瞄见我放在床头桌上的书,一把拿起来,我立刻起身去夺。鉴于身高优势,他只轻轻把手臂一抬,我站在床上踮起脚都够不到书的一个边边。徒劳无果,我赌气地倒回到床上,背对着他。
我听见身后响起很轻浅的翻书声,“金瓶梅?哦,明白了,看古代小黄书想我了。”十分笃定的语气。
“不是!没有!”我立刻翻回身,面对面反驳。
“我......”好吧,我承认刚看书的时候,虽然极力克制,但脑子里还全都是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