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叫周发,白莲花的小说是《男儿当为王》,是作者南柯十年倾心创作的一本都市风格的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物,是一个国民党少将的老宅,现今估价四亿。我跟随西装进了大厅等候,有白衣阿婆过来送茶,那茶具都是琥珀色的瓷器,三根茶叶浮在上面,犹如一叶一叶的扁舟。我的心情莫名其妙紧张,有意识地把双脚往后藏,生怕...
精彩章节试读:
在吹,并且越来越犀利,似乎是在召唤千军万马一般。
但就是不见人影出现。
那边车手再次从地上爬起,一瘸一拐地扶摩托车,点火发动。
我盯着眼前的劫匪,心里焦急地期盼,希望治安队的人快点现身,因为我看到那劫匪满脸的血,如果他再攻击我,我恐怕没办法应对。
再打下去,不是他死就是我死,这两种结果都不好。
万幸,劫匪起来只是看了我一眼,摩托车就开了过来,他恶狠狠地嘟囔了一句,然后跨上摩托车后座,两人扬长而去。
治安队员们适时出现,他们吹着凌冽的哨子,喊着听不懂的方言,凶神恶煞一般的围堵追赶。但还是让飞车党跑了。
年少懵懂的我茫然地站在水果摊前,不明白眼前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
麻痹的我都看见你们站在人群里面,但就是不出来抓人,非要等他们骑上摩托走了才大呼小叫的出来,拍电影咩?
一个像是头目模样的治安队员在我面前出现,他身高只比我矮一点,但块头很硬,气势很凶,后面跟着同样凶狠的治安队员,大摇大摆地走到我面前。
头目喊了一句什么我听不懂,但旁边一个家伙的回答让我心里一惊。
头目似乎在问,怎么回事?
旁边的队员回答,打架了。
我记得很清楚,那队员发音是:打糕!
打架和打劫是两种概念,打劫的话我就是见义勇为,打架的话我就是扰乱社会治安,差一个字结果截然不同。
我预感到不好,举起手说我不是打架,我是见义勇为。
结果我就被人踹了一脚,那一脚很重,踹的是我的胸口,直接踹的我向后飞到水果摊上。
我想踹我的人心眼不坏,他如果想害我的话就会踹我肚子,以这种力道我直接就起不了身啦。
我躺在水果摊上正蒙,远处又传来男人的大声吼叫,吼叫的内容我同样听不懂,只是感觉到原本准备扑上来打我的人忽然停手。
看来,是有人救了我。
我从水果摊上下来,看见一个穿西装的汉子气呼呼地往这边走,表情不善,他盯着联防队员大声叱喝。
联防队的头目似乎并不怕他,也大声叱喝他。
两个人叽哩哇啦吵了几句,然后又都不说话。
等了几秒,西装汉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