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王林,木清华的小说叫做《尸姐,不可以》,它的作者是滇北南丁创作的灵异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身腐烂。所以一般情况下是没人敢去那个公园的。而我却偏偏去了那个鬼地方……不是我自己要去的,而是我们主编非要我去拍樱花照放在我们杂志上,所以我就去了。我们主编是一个无神论者,她从来不相信那公园有鬼,...
精彩章节试读:
机,两百块连个零件都买不到,非要让我拿相机抵。
我这相机可是单反相机,价值一万多块,最重要的是相机还是杂志社的,我要把相机给丢了,那灭绝师太还不得把我给吃了,我当然不愿意。
见我不同意,美女说:“不拿相机抵也行,不过……你得让我亲一下。”
美女提这样的要求简直就是让我震惊了,这么漂亮的姑娘竟然要主动亲我,难道是我走桃花运了吗?不过,我并没有高兴的感觉,反而觉得有点受辱,心想,我又不是鸭子。再说,一个姑娘这么主动,想必不是什么正经姑娘,我还嫌脏呢!再说,万一她是鬼呢?早就听说,有的女鬼会主运够引男人,目的就是为了吸走男人身上的阳气,男人也会因此而死。所以,我一定不能让她碰我。
可,就在我还没来得及反对的时候,姑娘的嘴就已经贴了上来,强行地吻在了我的嘴上。说实话,长这么大,我还是头一次被人强迫,而且还是被一位美女强迫。我顿时就石化了!心里还有点恐慌,真生怕她是女鬼,吸走我身上的阳气,不过,还好,她的吻和平常人也没有什么两样,而且我也并没有死去。所以,我想,她大概是人吧!因为她还有体温,不是说鬼都没有体温的吗?
也不知道吻了多久,总之,那个时候我是什么也不知道了,完全就像个木头一样。
当我清醒过来的时候,美女已经不见了。而我的嘴唇却在发烫。
我摸了摸发烫的嘴唇,拿起相机,慌忙地跑出了樱花林。
出来的时候,看门的那位大叔还说我命真大,竟然没出事。我心说,我已经去了半条命了好不好。
在回家的路上,我的嘴唇一直在发烫。想想那个姑娘亲我时的感觉,心里真不知道该笑还是该哭。
而事实上,那个时候诡异的事情已经在我的身上发生了,自从被那个姑娘亲吻那一刻起,问题就已经来了。
因为,我发现我被她亲过的嘴唇一直在发烫,而且越来越烫,到最后甚至有一种灼烧的感觉。
一开始的时候,我还以为是口腔问题,于是,我跑到医院去看,医生说可能是发炎了,给我开了些消炎的药,我吃了两天,一点效果也没有,反而还更加严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