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崔天浩安之夏的书名叫《穿成七十年代俏媳妇》,它的作者是一夏南北创作的穿越类小说,内容主要讲述:多东西,最拿手的就是女红,做得刺绣栩栩如生。可惜时代变了,她只能藏拙成为服装厂一名普通女工,因为心有不甘便偷偷将一身所学交给了女儿。安知夏是明星,既然能混出名堂来,自然所学博杂,两者合一,外加超市外...
精彩章节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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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精细剪裁,缝合也是粗针脚,她捏着针舞动得飞快,颇有两年新兵那会争分夺秒的架势。
等灶台腾出来,两条一米八、六斤重漂亮舒服暖和的被子出炉了,她直接将原来的那床当被褥铺,上面盖了层灰紫色床单,将被子叠好,荞麦枕头也套上同色皮,自己的小窝终于有点模样了。
在费筝羡慕的目光中,她抱着另一条被子、枕头、床单去了隔壁屋,帮着哥哥铺好床铺后,兄妹一起到灶房做饭。
虽然不能用省事的电饭锅,可柴火灶蒸出来的米饭更加香甜有口感。念着哥哥吃得多,她直接蒸了一小瓷盆。她将土豆炖得很烂,汤汁浓稠裹着肉香,浇到米饭上极为下饭。
加上一碗温烫的红糖水,兄妹俩果断吃撑了。
“妹儿,你厨艺真是绝了,比咱在车站买的肉包子还要好吃,这才是人该过的日子嘛,”安知秋感叹地摸着肚子,“明个儿我得加把劲,多猎些野物,咱也争取过个油水年!”
“哥,明天你可别傻傻地往前冲,”安知夏眉头蹙着担忧地嘱咐道:“山上冬季的野物很凶猛的,你没什么经验,先跟在别人后面看看,做些跑腿的活。等你身体素质提高上来,明年再放开手脚也不迟。
再说明天有集市,我看看能不能买到肉。”
“当然,你哥又不傻,放心吧,我惜命着呢,”他自觉地洗锅刷碗,用的是瓶装无味不起泡的洗洁精。
等收拾好,另一个锅里的热水也烧开了,安知夏拿着几个白纱布过了热水,贴到脸、手和耳朵生疮处,也给哥哥贴上。温热的布贴在脸上,让冻疮有些疼还有些痒。
热敷了十来分钟,她用干净的毛巾擦拭干净,仔细地涂上厚厚一层防冻膏。
“我一个大男人没那么多讲究,”安知秋嘟囔句,可还是心里甜丝丝地乖乖由着妹子折腾。
“我以后会变得美美地,总不能有个不修边幅赖巴巴的哥哥吧?”
“就知道你这小没良心的嫌弃哥,”离开了那个压抑的家,他整个人犹如脱胎换骨,看着妹子一天天活泛起来,打心底高兴。
送走突然感性起来的哥哥,安知夏开始给自己和哥哥做棉衣。
从小学三年级开始她就没再穿过笨拙臃肿手工制作的棉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