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如约未至

爱情如约未至连载中

爱情如约未至

标签:言情,历史,总裁来源:奇热作者:晴晴a8主角:恬逸,斌,淼

小说主人公是恬逸,斌,淼的小说是《爱情如约未至》,是作者晴晴a8所编写的现代言情类型的小说,内容主要讲述:孩子、好学生,走一条考中专的路子,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情,绝没有意外。老中专是中国的历史产物。你可以责备现在没上本科的孩子没有认真学习,却一定不要将老中专生与现在的中专生相提并论。因为老中专生在那个年...

精彩章节试读:

夕阳下,一群骑着自行车的少男少女疾驰而过,偶尔会有一辆汽车鸣着喇叭驶过,孩子们迅速地在右侧拍成一排。

这就是我们,一群即将参加中专考试的孩子。我叫恬逸,穿着红衣服,梳着利落短发的小女孩就是我。我曾经有过幻想考上大学的瞬间,却也只是偶尔的瞬间。更多的时候,我用来完成父母和老师期望我完成的事情,诸如认真学习、帮助同学、完成作业、放牛、割草……总之,我是一个听话的孩子。父母和老师教给我,我就会深信不疑,按照老师和父母期望的路子走下去。似乎没有什么大的理想,只是听话。我们那个年代,人们看重的不是考高中,上大学,而是考中专,及早地端一个铁饭碗。作为一个听话的好孩子、好学生,走一条考中专的路子,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情,绝没有意外。

老中专是中国的历史产物。你可以责备现在没上本科的孩子没有认真学习,却一定不要将老中专生与现在的中专生相提并论。因为老中专生在那个年代是一个比现在的二本生含金量都要高的名词。老中专生现在都已步入不惑之年,那个年代,考上中专比考上高中不知道牛多少倍!因为中专包分配工作,高中却未必能考上大学,考不上大学那么多年的努力就化为了泡泡。那个年代,考中专考不上的人宁愿选择复读也不愿上高中,那个年代,谁家的孩子考上了中专就等于是拿到了铁饭碗,那个年代,谁家的孩子考上了中专,村里面是要雇电影庆贺的。那时候的孩子,尤其是农村的孩子,考个中专多难啊!首先是生活难,很多家庭没有馒头吃,白面要留着给这些外出求学的学子吃的,学子们吃白面卷子就是好饭食,在夏季的时候,卷子发霉了,馊了,也得吃。不吃怎么办?离家远啊,不能不到周末就回家吧?大家把自己的馒头或卷子放在一个网兜里面拿到食堂,交上伙食费,食堂就会给馏一下,开饭的时候,大家到食堂拿自己的网兜,然后班里会有男同学用大白铁水桶抬到教室里一桶粘粥,大家每人一碗冲一冲,不会噎着。所谓粘粥,是北方人的“稀饭”,用水稀释后的玉米面或着面粉,在水烧开后,浇进去,搅拌均匀了,再烧开了锅两次就做好了,搅拌不均匀的情况下会有小小的面疙瘩,这是学生们喝粥时的“福利”。没有人意识到网兜在高温的情况下会释放出有毒物质。有几个淘气的男生大概是饭食不够了,就会顺手牵羊拿走别人的网兜,于是那顿饭,就会有人挨饿,感情较好的同学或许会分给你一点自己的。如果粥不够了呢,那些打饭较晚的学生就只能喝点凉水了。那时候,学校的后面,横穿过马路,有一口不老泉,我们就是去那里喝水的,不老泉的井壁上不知道存留了多少年的苔藓,滑滑的,绿绿的,稍显凹凸不平,我们几个女同学在一旁等候着,等在泉边洗衣服或者洗孩子屎尿布的女人停下不洗的空隙,用瓷缸舀一缸凉水喝。不要觉得恶心,不老泉是一直往外冒水的,屎啊尿的马上就冲走了,怕恶心就只能渴着。那时候,农村的孩子生存才是硬道理。我们那些孩子就这样像野草一样生长了起来。没人觉得苦,因为觉得苦的人都坚持不下来退学了,多年以后邂逅,已经完全蜕变成地道的农村妇女的她们在枣树地里晒得面目黢黑,穿着孩子们穿小了的校服。但爱美的天性使这些女人仍不忘拿个纱巾遮阳。她们由衷地羡慕我现在的体面生活,也时时督促自己的儿女努力学习去改变自己的命运。是啊,有人谴责现在的教育体制,可无论什么时候,对于农村孩子来说,对于完全没有什么社会背景的我们而言,不通过考试,又能依靠什么改变自己的命运呢!菜是没有的。我们只吃咸菜,好一点的会带炸过的,或炒过的萝卜条。那时候没有人带那种外面裹了面糊炸起来的咸萝卜条,那是一种美味,多年以后,我吃到婆婆做的这种美味,听大我三岁的老公讲起他小时候,吃这种炸了面糊的萝卜条,因为萝卜条太咸,总是剥光面糊吃掉,剩的咸菜下一顿再由他妈妈裹了面糊来炸。我回忆我的整个童年时代和少年时代,没有吃过,也没在村里或者学校里见别人吃过。我们那时候吃过的最好的菜是我妈妈炒给我的清炒白菜,没有肉,放了酱油的,那是我们几个伙伴见过的最好的佳肴,往往是我妈妈刚刚找人捎给我,我们几个就迫不及待地分食而光,妈妈是心疼我才会炒这么好吃的东西,打那以后我再也没吃过那么好吃的炒白菜。现在听老公讲起他小时候吃奶粉最喜欢的事情是用舌尖挑起稠稠的奶粉糊在口中细细地品;听他说他的邻居买了一麻袋的螃蟹叫大家一起吃,他们几个孩子只吃夹子里面的肉,其他就丢了;听他说强子的一家吃和门一样大的鱼。我就只是听着,一直到现在也没有羡慕。那些生活不属于我,我从不羡慕,也不嫉妒,那也与我无关,我是从农村打拼出来的孩子,我自豪!我第一次知道世界上有类似蜜三刀的东西是我六岁那年,那时候农村人叫它猫屎橛。那是邻居叔叔家小我一岁的弟弟生病了,在煤矿上班的叔叔心疼儿子,给儿子买了这种好东西。第一次吃雪糕是初一那年跟老师去县里参加竞赛,五毛钱一支雪糕,感觉是我长那么大吃过的最好吃的美味。无欲则刚,我打小对于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没有感觉,没有奢望,我的兴趣在学习成绩上,如果哪一次成绩落在别后面,我一定会觉得压抑难过。

上面说的是饭菜,下面我讲一讲那时候的交通工具。我们那时候条件比父辈们好多了,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一辆自行车。还记得跟我寄宿在一起的仙儿不想上学了,跟他爸爸讨价还价,他做小生意的爸爸就只好给她买了一辆崭新的自行车,作为她继续上学的奖励。但终于她还是没有坚持多久就退学了。想一想也好,她这样的孩子自己上课听不懂,过得空虚无聊,老师看着也着急生气,彼此放手也好。我从不会在物质生活上对父母提出要求,当然我知道提也白提,别看我是家里的老幺,父母却一点也不会迁就我、宠溺我。相反,他们有他们的制胜法宝,常用常胜,那就是他们会在觉得我学习不够努力的时候教训我:“我们做父母的辛辛苦苦的容易吗?你竟然这样不懂事!”或者“想想我们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再不认真就让你辍学种地!”往往,这些训斥是很灵验的,我总会觉得自己良心难安,也不喜欢在地里边风吹日晒的感觉,尤其讨厌中午12点以后还不回家,所以我只有刻苦学习。我讨厌下地干活,但那时候是不敢说出口的,因为这几乎是和懒惰同语。有一次跟姐姐拾掇棉花,拾掇棉花就是把棉花棵上疯长出来的枝丫掐掉,以保证棉花主干多坐花。太阳底下,我几乎没有什么影子了,以我的经验大概下午一点多了吧,正在长身体阶段的我又累又饿,挺直自己的身体都是问题了,可姐姐完全没有回家的欲望。因此我就赌气摘走了不少棉花棵的顶心,棉花长个的前途算是被我毁了。还有一次,姐姐逼我捉棉铃虫,我是最怕这些肉肉的虫子的,当我用棉花叶子隔着捏死一个又一个棉铃虫以后,那天晚上,我一闭上眼睛就看到一片片的棉铃虫,恶心的我一晚上都没有睡好。所以上学那阵,什么恶劣的物质条件我都可以接受,从没感觉到苦。我的自行车是破旧的,上班之前我从没有骑过一次新自行车。用同学们调侃的话讲,那辆自行车“除了铃铛不响,到处都响。”用着这辆破旧自行车最大的好处就是不用担心被盗。有一次,我父亲体贴我自行车没有铃铛,路上不够安全,就给我买了一个新铃铛,结果当天就被别人拧走了,此后,我再也不给小偷留福利啦。记得那年参加县竞赛,我去的有些晚了,其他老师和同学都坐车走了,只留下一名老师等我,于是我跟老师一人一辆自行车骑行三十里地去赶竞赛。回来的时候,大家和自行车一起坐车回来了,才发现原来还有几名同学也晚了,也是骑自行车去的。到现在我还清楚地记得卸车的那一幕,所有男同学在卸车的时候,不约而同地选择了无视我那一辆最为破旧的自行车。对此,我选择扭头不看,心想:“反正你们不能让它留在车上,敢那样,老师不会放过你们的!”

再说一下衣着,我在上中专以前不能说没有自己的衣服,我有,我一直都有自己的衣服,而且是非常漂亮的衣服。还记得上初中的那一年,我是村里考上初中的唯一一名女孩子,而且名列第一。妈妈为了奖励我,给了我买了一件连衣裙,粉色带小花的那种,那件连衣裙带给我的或许是惹人注目,但我不曾注意。只是记得那么漂亮的连衣裙却并没有跟我太久。初二下半学期的时候,我的身体突然拔高了很多,高到队伍排头不再容我,一直往后排挤我排挤我,一直排挤到了女同学那一排到数第二名,也就是说我在班里面是第二高个头的女孩了,那件漂亮的连衣裙只能放在了衣柜里。初二那年冬天的时候,妈妈领着我的吉祥大集上买衣服过年,我一下子就相中了村里的姐妹们都穿着的那件黄色的外套,他们穿着都好漂亮,没想到我也可以拥有一件,我自然就一下子选中姐妹同款。可是我的母亲却从不依从我,给我选了一件红色的。即便我有百般的不情愿,却无奈拗不过母亲的意愿,钱是人家出,我就姑且听之吧,那件红色衣服一直陪伴我到初中毕业,记得我参加县预选的时候还是这件红衣服陪我考完的全程。那时候,衣服袖子对我而言已经太短了。多年以后我模糊地回忆起这一切的时候,我才懂得我的那一件红衣服与那时同伴们让我羡慕的黄色上衣相比,质量不止好了一点。对于妈妈的审美观和价值观才深深地由衷佩服。

再后来姐姐会做衣服了,常常赶大集,专门从事裁剪工作。于是家里的生活轻松了许多,姐姐时常给我买一些水果,也很用心地给我做了一套大红色衣裤。连衣裙却再也没有妈妈当初买给我的漂亮。大家都说我细高的身材穿着一身红色的衣裤真是好看,但处于青春期的我并不这样认为,这样张扬的衣着,这样俗气的颜色我并不喜欢。

那就是我初中三年穿过的几乎所有新衣服,在八十年代的农村,我真的很应该满足!

寄宿。那时候的学子对寄宿一词并不陌生。我们学校没有宿舍,大家都是找一家亲戚来住,我第一次寄宿的是我的一个本家姑姑家,她家的表姐大我一岁,却很会懂得去教训别人,我的学习比她好不止一点,好到没有可比性。她教训人的本领比我厉害不止一点。我的姑父是一位公职人员,有一天晚上,往家卸下一麻袋一麻袋的大虾,表姐很大方地拿给我一个尝尝,而且对于我不尝很有意见。所以我在姑姑家住了很短的时间就知趣地离开了。期间我逐渐结识了不少同学,大家结伴寄宿过几家人家,其中印象最深刻的有两家。第一家的主人我一直没见过,我是跟同学辗转寄宿来的。那是一处闲置了的院子。一开始我们有好几个人一块住,尽管房东的妹妹也会训斥我们,可是我们已经学会了不在意。但当她们毕业后,偌大的院子就只剩下了我和英子两人。有一次雨夜,院里的黄鼠狼凄厉地惨叫起来,寂静的雨夜加上有着神秘传说的黄鼠狼凄厉的惨叫声,那个雨夜我们两个女孩子抱在一起都没有睡,这样坚持到期末考试,我的成绩大受影响,父母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于是我就到了最后一个寄宿的人家。这家的老人我叫姥姥,真是一个善良的老人,也是一个可怜的老人。她的眼睛近乎失明,还是自己坚持做饭,独自在一个破落的院子里生活。我们的到来也给她带来了快乐。我记得姥姥因为失明,不够卫生。我挨着姥姥睡,突然就浑身生虱子了。衣服里面密密麻麻的,妈妈把我的衣服放在沸水里煮过,仔细地清洗干净我的头发,才治理干净了那些生物。那时候我个头蹿得太快,妈妈刚给我做的鞋子就小了。没办法,妈妈就买鞋子给我穿,可是刚买的鞋子又小了。我时常上学不在家,妈妈都没办法给我一双舒适的鞋子。所以放学后我经常抱着脚喊痛。可这也没阻止住我的双脚变大,它们顽强地长大了,也因为小鞋子的挤压变得有点宽。这样坚持到毕业。期间我竟然出了两次疹子和一次水痘。听老人说人一辈子就生一次疹子,可我竟然奇迹般生了两次,也是醉了。但也说明我的体质确实太差。于是临到毕业前,我有针对性地调整了自己的学习时间,强迫自己不要熬夜到太久。但仍然没有摆脱疾病的困扰,我整个的预选阶段就是一部生病史。当时真地感觉坚持不下去了,我不能吃饭,回到姥姥家倒头便睡,睡到时间,起床再去上学。姥姥很心疼我,熬了粥劝我喝一点,可我真的一点都喝不下,这种状态下就特别想念爸爸妈妈,之前每一次生病,每一次下大雨,下大雪,只要我在家,爸爸妈妈都不会让我上学的。我家境贫穷,可父母在他们能及的范围内让我活得像个公主。印象里,整个的小学阶段,每一次下雨、下雪的时候,我都没有自己涉雨、踩泥过。那时候,小伙伴们都穿一种叫做蒲窝的鞋子,一种蒲子编制的鞋子。他们穿在脚上在泥泞中“噗湫、噗湫”地乱踏,我很羡慕他们,因为我没有蒲窝穿。我也不会向父母开口讨要这东西,因为太多失败的讨要经历告诉我那是徒劳无获的行为。我的父母绝不会因为我是家里最小的孩子就过分的宠溺,他们两个是被误在家里的文化人,很懂得教育孩子。但这并不是说他们不疼爱我,相反的,相对于村子里的其他孩子,我得到的爱太多太多,在他们“噗湫”的蒲窝声中,我总是伏在父亲或是哥哥的背上回家的,尽管我的眼睛一直是盯着他们的脚的。对于儿时的记忆里,每次下雨或是下大雪,我的双脚似乎都没有沾到过地面,父亲或是哥哥的背是我回家的路。

稍大一些的我进入初中,因为成绩优异,开始跟着老师乡里、县里的参加竞赛。那时候没有汽车,无论是去乡里还是去几十里外的县里,老师和同学们都是自己骑着自行车赶路。印象最深的那次,已记不清是什么季节,只是感觉风特别的大,大北风,二哥骑着自行车,驮着我,我躲在哥哥背后感觉不到风有多大。但哥哥却完全汗透了。所以在我成家后,条件好了,父亲常常教育我:“你小时候,姐姐哥哥是真的疼过你了,现在你有条件了,可别忘了他们。”

这样想着过去,就特别想回家,休息一下,把病养好,可是总在我想气馁的时候,体内会有另一种声音提醒我:“如果现在放弃了,你三年来的努力将功亏一篑!”现在想起来都惊讶那时只有十四岁的自己怎么有那么大的毅力?怎么会那么理智?就那样不吃不喝地坚持着参加考试,终于还是出了变故。那天我正瘫在姥姥家的炕上,我的同桌果儿来叫我了,她急促地喊着我的名字,我蓦地一个激灵,直接从炕上弹了起来,我知道我大概是考试迟到了。果然,我的班主任正一同匆匆走进来,眼神里满是急切。夺过果儿的自行车就走,却无奈身体已经透支到极点了,还没等果儿跳上后座,我和自行车就一块儿摔倒了,撞在了墙上。换人,换果儿骑车带着我。当我在试卷上写下自己名字的那一瞬间,30分钟的铃声响了。

电视。接到初中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天,小哥哥就给我订下了一条规矩:三年不看电视。我恪守着我答应哥哥的诺言。那时候,电影《红高粱》正上映,那天放了晚自习,大家都去看了,我也好心动,但还有一点点作业没有完成,好动摇!是我的闺蜜珍儿提醒我:“做完作业吧,我等你!”我做完匆忙跑到漏天电影场地的时候,电影已经放完了。那时候流行的一首歌我不知道名字,也不知道是什么电视剧里面的,却每天早上都听着这句歌词起床:“红萝卜的胳膊,白萝卜的腿……”很形象的比喻。那时候流行的电视剧我们都说不上名字,能说得出那时候电影电视情节的一定没有考上学。参加县预选的那天,大家住在县招待所里,电视正上演《南京大屠杀》。义愤填膺的民族情感促使我们看完,匆匆赶到考场又是差点迟到。可是我发现有个女孩子比我们来的还要晚,天然皱皱的头发,下嘴唇有些地包天,不过还算漂亮,有些像我同学,后来她做了我师范时候的同桌。

那时候考中专的第二难是难。考中专的漫长选拨赛被我们称之为“预选”。预选的第一关是学校筛选,留下来的学生参加下一轮的乡镇筛选,然后县预选,最后留下来的,通常寥寥无几了,这部分幸运儿才能最后参加中专选拔考试。很有古代科举考试的遗风。那时候不能像现在一样通过网络查询考试结果,也没有EMS这样的高考直通车到处去送达录取通知书。那时候的信息传送都是通过学生的。信息送到学校,学校按村子找到办事得力的学生骑着自行车去自己村子送信。我就做过一次这样的“幸福”信差。那一次同村的两个男同学都不知道跑到哪里去玩了,看看阴沉的天气,班主任有些犹豫地对我说:“恬逸,你去吧,今天可一定要赶回来啊。”后来我才发觉自己真的不该答应老师,这对于单薄又胆小的我而言是多么艰巨的任务!当我急匆匆地赶回村子送下录取通知书的时候,铭记着老师的叮嘱,着急往回赶,当时离家只有一个胡同,真的有一种大禹三过家门而不入的悲壮感觉。刚刚走到石营村的时候,大雨如注,密密的雨帘似乎是视线无法穿透的,大风裹挟着暴雨,只有粉红色的闪电才能时而将偌大的雨幕撕开一角,无边的大雨中只有我奋力的推动着自行车前进。一个被大雨淋回家的老农好心地劝说:“你这是去上学吗?没法走啊,先避避雨吧!”我不说话,心里想着答应老师的一定要做到。但是等那一个老农也在雨幕中走得没有踪影了的时候,我才知道自己是多么愚蠢!因为好多的鬼故事传说都发生在这个石营村。会不会?……我不敢想下去,有一道粉红的闪电咆哮着在眼前撕开了一个口子,我死死地盯着不远处荒废的一个不知名的宅子。人往往就是这样,越是害怕的东西就越是会注意地去看。那一次经历后,我用尽了表姐家里接下的一小缸雨水。农村人喜欢接雨水,雨水烧出来的水是甘甜的,雨水洗出来的衣服也是雪白的。所以那次我自然地又挨了表姐一顿教训。那一次经历也让我弄明白了两件事:第一,石营这个地方根本就没有什么鬼,或者说世界上根本就没有鬼这种东西。第二,恬逸这个就女孩子柔弱的身体里面竟然蕴含着如此大的能量!没有哥哥护送,没有同学护送,我一样做得到。是啊,以前在家附近上学的时候,出去竞赛有哥哥送,晚上放晚自习回家,有闺蜜凤和她们同村的其他同学一块儿护送,一直听到我插门栓的声音才会离开。周末的晚上在旷野上做游戏,回家的时候,同村的那些已经辍学的或着没辍学的玩伴会护送我回家。而今天,第一次没有人照顾着,我竟然也办到了。

时光匆匆,转眼间到了恬逸毕业的时候。身体也好了,除了右侧脸颊处一个不起眼的圆形小坑,水痘和两次疹子加一个多月的重感冒没有在我身上留下什么后遗症。还记得那个下午,姐姐和姐夫也都来了,大家似乎都在等着我的录取通知书,家人齐聚一堂,谈笑风生,只有我把自己隔离在隔壁房间里,不敢走过来,坐立不安地起来坐下,坐下起来,只听母亲走进来说:“孩子们放学了。”姐夫瞅我一眼,笑说:“恬逸的脸就像她脖子上的红纱巾。”其实我心里知道我一定会拿到通知书的。那通知书似乎也知道我的心思,这一刻后不久,就有村里的小孩子送了来。不知道那个山林会怎样看?我上初二的时候,同村比我大四岁的山林初三结束后来到初二跟我同学同桌,他喜欢用手搓脸,我时常想:他的脸色红润大概就是这个缘故吧。他学习很好,尤其是数理化,还参加了省祖冲之杯数学竞赛,恬逸参加面试的那天山林无不轻视地说:“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市嘛,没什么大不了。”恬逸很惊讶,但没有说话。至诚真诚地说:“我们能考取市里的学校也很好啊。”至诚是个很俊秀的人。以前并不一个班,一次次的预选刷下来,大家才进了一个班。他和山林都是复读生,所以恬逸和他并不熟悉,平时也没有说过话,但这一次恬逸对至诚很感激。其实复读的同学不止这两个,本来到了初三,复读生人数就很多,最多的那一年,学校里强制新初三的所有同学回去继续读初二,或者回去读初一。那初三六个班级招收的全部都是复读的同学。所以到了这一届初三,尽管没有再勒令新生回去复读,但是班里的复读生人数还是蔚为可观的,几次预选下来,全校的的新生只剩下恬逸他们不到十个人了。山林还是没能考上学,当然就无从走到省里或者更遥远的地方。那天,我出门的时候见到山林在自己家的院子里忙着干活。第二年放暑假的时候,恬逸听说政策不再允许复读生考试了,也就是说山林再也没有考上学的机会了。恬逸真心为山林感到遗憾。其实恬逸考上学真的不容易,收到录取通知书后不久,学校通知她赶紧到学校,她的被告发了。原因是:双眼屈光不正。匆匆跟着父亲感到学校,才大体弄清楚了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原来老师们用心如此良苦!那一年乡党委书记的女儿也是复读后面临毕业,而且立志考上师范。而老师给恬逸报的也是师范,考虑到恬逸优异的成绩和普通的家庭条件、社会背景,因为有名额竞争问题,老师们不愿意恬逸被社会规则淘汰,所以给她报了幼师这个冷门专业。那位千金却不争气,分数不够被淘汰了。于是恬逸的这个名额就成了被觊觎的对象。现在想起来恬逸真的幸运,遇到的恰恰是一位刚正不阿的校长。张校长曾是恬逸的物理老师,当时对这个近视眼却又没佩戴眼镜,上课基本靠听,注意力非常集中的女孩子的学习非常关注。这一次张校长告诉恬逸的父亲赶紧跑所有能跑的渠道,为孩子的未来一拼。我记得父亲请了村里的老教师帮忙。这在当时,那位老教师已经是我们村里最见过世面的人了。跟着父亲去县里找了一个叫建民的医生,那人很好,和蔼地告诉我们一个惊天大玩笑:屈光不正就是近视、远视或者散光。而这些在考师范的时候都是不受限的。没错,恬逸就是近视。接着便是跑市招生办。恬逸至今还记得那天的天气,大雨哗哗地下着,似乎也在帮着恬逸发泄自己委屈的情绪。不得不说,人性本善!恬逸也是幸运的。招生办的人自然没有那么大的能量与领导关系抗衡,却可怜恬逸的成绩很好,留幼师他们做不到了,却答应把她留在普师班里。那一次恬逸还在市招生办遇到了市重点高中的老师,他对恬逸说:“今年我们学校没有面向下面的农村招生,明年才开始面向农村招生,你还是别上中专了,明年来考我们学校。”那时候,闭塞的农村父女还不知道这所学校就是若干年后,全市孩子仰视的省级重点中学,父亲不敢让孩子赌一把。恬逸也不想复读。老师给报师范征求恬逸意见的时候,恬逸马上就答应了。其实恬逸什么也不懂,也没有什么目标,没有什么理想,这些年只是机械地,听话地读书读书,14岁的人了,却从没有什么理想。既然老师问了,那就报吧。回到家,父亲听说恬逸报了师范学校异常恼火,长这么大,父亲第一次不理她,而且是接连几天都不理。如果不是这次近视眼风波,不知道父亲会不会继续不跟恬逸讲话。

那一年我们乡考上师范的一共三个人,都是应届毕业生。一起考试的几个复读生没能在这场竞争中胜出。恬逸是第一名,强子是第二名,平是第三。班主任老师首先做强子的思想工作。还记得那天晚自习,班主任老师坐在强子的旁边苦口婆心:“强子,千万别上师范啊,连个媳妇都找不上来。没见我吗?找了个民办老师!家有三斗粮,不做孩子王,你得理解老师的一片苦心啊。”而后,听说强子的父亲来学校了,大概是做通了强子父亲的思想工作,因为强子放弃了这次师范的名额,跟着大家参加下一次的中专考试。蒙就是占用强子名额的那个人,蒙的父亲曾是是恬逸中学的老师,在一次交通事故中丧生。大概是因公出差的事故吧,学校决心把老师的后代送出去,可是蒙的成绩不够在考试中被刷了下来,所以老师才会找到强子做思想工作。后来听说,强子没考上中专,读高中去了。强子父亲去学校的那天,我父亲也去学校了解屈光不正事件。也就是说,我和强子的名额同时被挤掉了。强子的名额是强子体面地放弃了,而我却是因为近视眼差点被“名正言顺”地挤掉。所以有一次,父亲对恬逸说:“这是你们学校安排好了的呀!你给书记的闺女代考,强子给蒙考。”

但是也因为父亲的不放弃,本该县政府给出的学费泡汤了,也连累了孟和平。那天乡教委主任章主任把恬逸、蒙、平三个人叫道办公室,跟三人通知学费自费的事情,最后特意把恬逸留了下来:“恬逸说说吧,听说你们的家庭条件很一般,你是怎么想的?”我不语。“我知道你是很腼腆的,但事实就是这样,上学就是要拿学费的。你说一下吧,拿不上怎么办呢?”我始终无语,其实我甚至不太懂得他话的意思,14岁的年纪太过单纯,简单的家世也没有可能让她了解多少社会的复杂。恬逸打小接触的就是学雷锋做好事不留名,同学之间要相互帮助,没有学过要挟,自然也不懂得如何处理,但她还是能感觉到章主任态度的不友好,也知道自己的经济条件真的很难,兄妹四人,姐姐和哥哥刚刚结婚花去了大笔的费用。但是,又感觉到真的是和章主任无话可说。到底父亲也没有因为这一千元的学费耽误恬逸上学。一千元在1989年的农村是个什么概念呢?三年前恬逸上初中的时候,学费5元。恬逸知道父亲一定接了好几户人家,一定为难了,但是父亲的特点是无语。从不说苦。听说跟自己同年考上职专的峰哥学费是5000元自费。峰哥的父亲是老实巴交的农民,借钱的单子落在他母亲的肩上,听说婶儿一连几个晚上,愁得围着院子转啊转。终于也给峰哥凑齐了学费。几千元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就是这样的概念,那时候,有钱人家叫万元户。

这里说一下那个年代的师范。师范生是先于其他中专考试之前考的,换句话说,师范生都是每一届里面成绩最最优异的学生。我下面要讲述的就是这些人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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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爱情如约未至点评:

《爱情如约未至》这本巨好看,不会让人感到突兀,内容很搞笑,剧情起伏,甜甜不虐,一看就停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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