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大明伪君子的书名叫《大明伪君子》,它的作者是南墙的那头所编写的历史类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县衙的人来做保立契。当然,卖掉了祖传田宅的方唐镜也跟钱掌柜的商量好了,由于卖掉了祖宅,方唐镜还是需要在县里买一套房子的。一事不烦二主,恰好东升牙行手上就有一套临街的上好宅子,主人家迁往南京,委托牙...
精彩章节试读:
来十分大气,直接就将红契给了方唐镜,实则猫腻全在那张借条上。
须知,大明当时还没有标点符号,乃是以句读来判断句子,这张借据其实还可以这样读:
“兹有花山方家村人方唐镜,借‘南北官店’银两三百五十万,不能转租别人,月利二十两,以三月为期还清,立此为据,双方不得有违。”
一个标点的问题,“三百五十”就会变成“三百五十万”。
若是打官司,这一字之差,方唐镜便是跳到黄河也洗不清。
当然,没有哪个官员敢这样来断句,大明成化年的岁入现银也不过二百七十万到二百九十万这个幅度,断不可能出现借钱三百五十万两这样的荒唐事。
如此一来,这张借据就算是作废了,要重立借据。
但若是重立借据,弱势的还是方唐镜,因为借据是他自愿的,刘书办当然就可以狮子大开口,说是作价多少还不是刘书办说了算?
并且这事还是以“南北官店”的名义来办的,刘书办属于为官办企业争取利益,方唐镜一介落魄书生,不死也要脱一层皮!
当然,刘书办如此故作大方,这其中也有这套房子已经积压了五个多月卖不出去,急于套现的缘故。
房子倒是好房子,一水的青石地基,连砖缝都是用糯米加猪血和着生石灰粘缝的,不但宽敞且十分坚固牢靠,乃是一致仕的官宦人家用作养老的宅子,实际价格远不止五百两这么便宜。
可坏就坏在这家人犯了事,全家流放琼州,家产抄家充了公,宅子自此便落了个克主的名声,无人问津。
好不容易有了方唐镜这个冤大头,刘书办自然是特事特办,一应手续备好,来个生米煮成熟饭,便是方唐镜事后反悔也是无可奈何的了。
刘书办除了在借据上做了手脚之外,还有诸多后手等着方唐镜,就算方唐镜真能在规定的时间里交上银子,他刘书办也可以用“出外公务”“下乡办差”等诸多借口拒而不见。
一旦拖延过了时间,翻手间便可追回房子,讨要数倍罚金,要拿捏方唐镜这样的书呆子还不是跟玩儿一样,想搓圆便搓圆,想搓扁便搓扁。
别看方唐镜这样的人连侯府公子都敢打,可县官不如现管,何况还被剥夺了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