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叫温雪岚秦峰的小说是《穿成年代文里的炮灰前妻》,本小说的作者是穿成年代文里的炮灰前妻最新写的一本年代风格的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就有顶不住的人大喊道:“我说我说,是林大福叫我们这么干的!他拿了一千块给飞哥,说不管我们用什么办法,把你山上的果树都浇死就行!”“闭嘴!猴子你真是不讲义气!”“飞哥,我受不了了,别管林大福了,我们...
精彩章节试读:
,不听就滚,反正死活和她有什么关系,自己人根本不会质疑她的决定。
不过这条定律对感情似乎无效,秦峰不是她的下属,是和她平等的将要牵手走下去的人,她不能总是再用老想法来处理事情。
换句话说,她是有家室的人了,做什么决定,应该只会秦峰一声,从别人口里得知这事,估计会很不好受。
秦峰却没温雪岚想的那么难过,一开始烦闷确实有,但是不是不能理解,两人交流的太少也有他的问题,每次看见媳妇都猴急的往床上滚,也许媳妇想说却找不到机会说呢?
所以这事还是他的问题,是他不对。
三人到达蓬莱山下的时候,已经过去了一个多小时,天空依旧笼罩在黑暗里,只有山脚下灯光大作,是吴友军建议的买的探照灯,晚上用上这东西,一般的小贼还真没胆子上山偷鸡摸狗。
吴友军早就和周侯把人一个个都绑了,收了作案工具,直接捆到了山脚,也电话报了警,不过温雪岚他们先来,估计不久派出所的人也要到了。
“秦连长!”吴友军和周侯看见秦峰也来了,直接站直身子举手敬了一礼。
秦峰点了点头,松开温雪岚的手,面容半隐在黑暗里,看不真切,但浑身的低气压,让人不由自主的往后退了些。
“说了吗?”秦峰沉声道。
吴友军愣了两秒,像是许久没见过这样的连长,所以顿了片刻才回道:“不肯说。还说他们是自己看这里的果子值钱,就想偷点,再捣乱,是第一次来,之前的事他们不承认。”
温雪岚也跟了过来,饶有兴致的重复道:“第一次来?看我们会挣钱就捣乱?难道一般人不是应该考虑把果子都摘了,等下次继续摘了卖钱吗?”
这话是个正常人都骗不了,能下金蛋的母鸡,你不留着生蛋,反而一刀宰了,你图什么啊?图它肉香?
带头的混混一脸皮糙肉厚不怕打的表情,浑不在意道:“有什么好奇怪的,女人就是头发长见识短,看你不顺眼,就想这样,你管得着吗?”
林大福可是出了不少钱的,一千块放在外面也是一笔不小的钱了,别说他们没有杀人放火,只是洒洒农药,就算被逮进去,估计也就是拘留几天,他们能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