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幸福从爱开始的小说叫《幸福从爱开始》,它的作者是丫的呀写的一本现言风格的小说,内容主要讲述:间的委屈让我一下子涌出泪来。“我只是陪着喝喝酒,我没做过肮脏的事,我只是喝着有点醉意,来不及跑掉被抓了个正着而已,我是清——白的。”我特意拉长了清白两字。“哎,你别哭别哭,我见不得女孩子哭。好好好,我...
精彩章节试读:
二点十分来警察局的那人叫林枫,市日报的记者。从他一进警察局的门,我就从拘留室的门缝里瞧见了,他约三十来岁的模样,清清瘦瘦的,戴一副金丝眼镜,就那个样子已让我有点倾心了。说真的,我对戴眼镜的男人情有独钟,何况那清瘦模样让我着迷,更不必说他还是我的‘恩人’。总之,对林枫我无言以谢,也许只有用满腔的爱才能赎清我说不出的感情,也许就这样我开始了纯纯的所谓的爱情吧,从那个带点羞辱的晚上。初秋的深夜稍有凉意,我穿着件无袖的晚装瑟瑟地站在警察局门外,等待着林枫的出来。“你是……哦,走吧……”没等我同走出警局的林枫打招呼,他看到我迟疑了一下,回头朝警局望了一下,许是明白到了什么才轻声招呼了我,我不出声乖乖地跟在他后面走,心中那重复了上千遍想要说的话咽了回去。“以后别做这事了,女孩子干这个很不光彩。女孩子要洁身自爱,你还小这样下去只会害了你自己,你应该好好地找份事做……你冷吗?”林枫边走边说,回过头时终于注意到我抚着双臂直哆嗦着。“我不冷!林大记者,我心里火着呢,你以为你知道很多事吗?你以为我真的那么贱吗?你以为我真的做这生意啊?告诉你,我是个好女孩,我这是第一次……”突然间的委屈让我一下子涌出泪来。“我只是陪着喝喝酒,我没做过肮脏的事,我只是喝着有点醉意,来不及跑掉被抓了个正着而已,我是清——白的。”我特意拉长了清白两字。“哎,你别哭别哭,我见不得女孩子哭。好好好,我相信你,相信你是第一次相信你是清白的,OK?只求你别哭了,这大半夜的,这孤男寡女的,叫人看见还以为我怎么你了呢?”林枫一脸的无奈满脸的紧张,看得我有些想笑。“咦,你怎么知道我是记者我姓林的呀?”林枫又问了“废话啊你这是,想我冰雪聪明,怎么会不知道你的姓名,你刚才同警察的对话我都听到了啊。你不是说我是市日报记者林枫,现在来是要核实一下有关你们警察局晚上破获的卖淫案的……”我有板有眼地学着林枫刚才的话。“是的,我是这样说的,那你怎么就专拣我的话听啊?”林枫有些不明白。“我长着耳朵就是要听话的呀,只因为晚上特殊只因为你是赌注,我不得不关注你,说真的我得谢谢你。”我噙着眼泪把打赌的事全都对着林枫说了。我不管他是怎样看待我,用有色眼光也好用无色眼光也好,好的坏的忠的奸的都无所谓,我只想争取着自己的尊严,一个女孩应有的尊严。也许我的清白在答应莲去酒吧时已是乌黑了吧,可此时在林枫面前我还应该是有尊严还应该是冰清玉洁的。“呵呵,我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了,你也真够大胆,你算准了我要来吗?如果我不来你会怎么样啊?现在你想要怎样谢我怎样报答我,是以身相许吗?”林枫不知用一种怎样的笑怎样的目光看我,我知道这种笑这种目光有点可恶,但我那时找不到一种词语来形容。“嗯,这可能是缘份吧,说真的我想以身相许,你要吗?”我直视着林枫让他答话。“傻了,这只是玩笑。走吧,看你得瑟的样。”林枫脱下西装披在了我身上。“不,先不走。我真的要以身相许,我要爱你也要你爱上我。”我有些死皮赖脸地。初秋的夜空深蓝深蓝,几颗调皮的星星时不时眨着眼睛,似在偷听着我的说话,几只秋蝉冷不防不知从哪个角落低咕几声,好像不满意我们打扰了它的清梦。从警察局到市区的路很长,我一心与林枫说着话,并不觉得那段路有多长,反而是太近了。“那……以晚上开始吧,如果让我爱上你,那你再以身相许也不迟吧,就这样办行吗?”林枫见不像是开玩笑,沉思了好一会才开声,见我一直看着他等他的答案,连忙避开了我的眼睛。“好,我会让你爱上我的,一定会。”我不知何时来的勇气不知何时有的决心,虽然这是个玩笑式的约定,可我认定了!大学三年我没看得上一个人,今晚怎么会认定林枫了呢?也许这真的是缘份。缘是没有来由没有刻意,总是在不经意之间被遇上的。那么份呢?林枫送我回到了租住的地方,淡淡地说声再见就走。我没再说话,只招招手,望着远去的背影三思着。那夜无眠。第二天的苏江日报大肆报道了昨晚上的事,由于顾及市府同学校的声誉,报纸上没有公开哪个学校哪个学生,只是把现代大学生的素质和一些高校存在的腐败批了个一文不值。那篇愤世嫉俗一针见血的报道文章是林枫写的,文章的配图上有拍到我的一个侧影,多鲜明的对比多滑稽的镜头,我在心里直喊冤孽。急忙忙看了后深深舒了口气,我庆幸学校还可以呆的下去,我勉强还能维持完好的形象。林枫没有告诉我电话号码,但是我知道了,我从苏江日报上找了三天三夜,终于有了蛛丝马迹。原来爱一个人并不难,只要有心,任何角落都有你要的消息。我说过要让林枫爱上我的,有所行动是免不了,可从哪开始呢?在学校我不是在学习,而是费煞苦心在研究进攻术。我接连一星期在晚上的同一时间给林枫发短信,引起一个人的注意先要挑起他的好奇心吊起他的胃口,这是我从已占据了爱巢的同学那取的经,学以致用,我想我还可以应用自如吧。果然,林枫在第八天给我回了信息,他问我是谁?男人都是健忘的,对自己不喜欢的人和事,或许是有意识的遗忘。我可能是林枫记者生涯中所遇的常例,所以他不记得我。我回复说:一个孤独的灵魂,一次偶尔的迷失,一晚荒唐的赌注,一种真心的许诺,爱上我是你要做的事,你知道我是谁的。呵呵,一片为风吹动的白云,我知道你是谁了。林枫的回复没让我失落,他总算是还记得我。说真的我很做贱自己,可是为爱施舍也好乞讨也好,我都愿意放逐自己的。我喜着林枫的喜,痛着林枫的痛,林枫的所有嗜好我都趋之若鹜。在这场爱情中,我丧失了所有的本色。我和林枫的故事就由此平淡地展开了。从开始到我毕生,我同林枫共见过45次面,吃过28次饭,发过5868条短信,至于感动的和有实质的事只一次,就那一次仅那一次,我们的关系彻底转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