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叫大山的儿子的书名叫《大山的儿子》,它的作者是九嶷山创作的幻想异能类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双,实在是够惊世骇俗了。可一直没有观众给他鼓掌,好不容易逮着次机会大显身手,却遇见苗萌这扮猪吃老虎的小狐狸和无人喝彩的场面。老盘也够衰的啊,笔者说苗萌兄弟不带这欺负老人家的!花开两朵,撇开一旁心里...
精彩章节试读:
狼崽打闹去了。因为我发觉比起老盘来,金刚更靠谱,小狼崽子给呆萌。
倒是那母狼一路跟随这老盘的身边寸步不离,一直走到了潭边,看来这两老货是日久生情,搞不好有奸情,难怪对于我这新晋小主人不太感冒。也或许刚被我胖揍一顿,身上和心灵的创伤还没愈合,打心里接受我还需要时间的弥补和融合。
还没到潭边,离着还有四五十步,白狼变显得很不安。狼是狗狗的祖先,它对周围环境的感知更加敏锐,白狼嗷呜嗷呜对着潭一阵狂吼。声音凄厉,带着对未知的恐惧。小狼崽子这时也紧贴着白狼,一副惊恐不安地看着前面。老盘走过去,用手摸两匹狼的天灵盖,我这次可以明细看出老盘手心有团白雾,白雾中有一丝青色掺杂在其中。
当老盘用手掌离开狼头时,那一丝青色的气流环绕在上面有10秒之久后,倏尔又无影无踪了。俩匹狼瞬间回复了常态,白狼很享受,矫情向老盘嗷呜致谢。不过狼崽子突然显得很安静,让我有些不习惯。
我不知到底啥原因,突然有了明察秋毫的神力,见藐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的冲动。我发觉竟然不太留恋于过去,尽管哪里我能整日过着奢华侈靡、醉生梦死的生活。如果把我之前都市人内心的浮躁比作失败,在这大山里我的内心却有了更多远离喧嚣宁静。任何一次失落都不可能减缓我奔向那成功与幸福的乐土,即使我将在这里的世界安度今生、照样要活得精彩无比。我终于明白,想要引吭的歌喉总能找到合适的曲调。
我也运转我修习了一夜的自然大法,我看到我手掌上也有一团云雾,不过非常稀薄,颜色看上去灰蒙蒙的。如果把老盘手掌上的云雾浓度比作一锅粥,拿我手上的云雾就是把这锅粥再加入面前这潭水那么稀薄。
我试图在白狼头部也摸一下,但白狼偏开了,昂着头一副鄙夷的臭嘴脸。不过小狼崽对我的气息到是显出迷恋的神白狼情,安静满足等待着我给他的抚慰,弥补了刚才它妈的带给我的遗憾。
老盘站在我和金刚曾烤过鱼的巨石前盘坐下来,一根黑不溜秋3尺长的杖横于腿上。他双手十指扣成个锁形,一息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