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治制度史导论

中国政治制度史导论已完结

中国政治制度史导论

标签:历史来源:掌中云作者:张鸣主角:

《中国政治制度史导论》是由作者张鸣创作的轻类型的小说,故事很有深意,值得一看。《中国政治制度史导论》精彩节选:封建制的王朝依赖宗法血缘纽带,实行间接统治,虽然有统治成本低、结构稳定的优点,但是,诸侯们毕竟是独立或者基本独立的政治实体,有自己可以支配的领土、人口以及军队,虽然从血缘上看宗主和诸侯都是一家人,但宗...

精彩章节试读:

封建制的王朝依赖宗法血缘纽带,实行间接统治,虽然有统治成本低、结构稳定的优点,但是,诸侯们毕竟是独立或者基本独立的政治实体,有自己可以支配的领土、人口以及军队,虽然从血缘上看宗主和诸侯都是一家人,但宗法制的特点就是随着代际传递而关系逐渐疏远,所以,诸侯立国之初可能与王室关系尚近,几代以后就变成疏族远亲了,因此,对他们的控制就更多地依赖礼仪、意识形态特别是军事力量的威慑。而且,分封的诸侯过多,分散在各个地方,其经济、文化和地理条件各不相同,诸侯之间的能力也有很大的差异,所以,时间一长,诸侯之间的原有平衡不能永远保持,有的扩张,有的缩小甚至灭亡,诸侯之间也难免出现纷争。西周初年,当王室力量尚强的时候,还可以通过王室的调节来维持诸侯问的均衡,而时间一久,调控势必出现问题,虽然强大起来的诸侯还不至于威胁王室,但诸侯的分化却是不可避免了。实际上,尽管有宗法血缘的联系,但掌控整个王朝不离散的关键,还是王室的实力特别是军事实力。然而,宗法式分封制的特点就是要不断地分封,因为每代周王都有自己新产生的没有封地的兄弟和亲族,而不断地分封就需要有新的土地和人口,当王室力量足够强大时,可以通过不断地对外发动战争开疆拓土以满足这种需求。然而,王朝的扩张能力不是一个不变的恒量,它总是随着王畿的经济状况,以及王自身的素质出现变化,但并非可以无限延展,一旦战争不顺甚至失利,尤其是连续失利,王朝的持续分封就不可避免地遇到了障碍。然而制度又是不可能随意改变的,所以只好在王畿之内想办法,结果只能是王畿的范围越来越小,王室的经济实力下降,这自然会导致军事力量的衰落。周幽王烽火戏诸侯的故事有太多的传说成分,但是里面却包含了周朝的西都受到西狄日益严重的威胁、王室需要诸侯出兵护卫的事实。当周王朝沦落到这个地步的时候,封建时代也就行将结束了。

传说周幽王新娶了一位美人,名叫褒姒,周幽王非常喜欢,每天设法讨她的欢心,可是这个美人有个毛病,就是不喜欢笑,任凭怎样也没办法让她笑一笑。当时为了防备西戎(西部的游牧民族),周室在王畿附近的骊山上建了很多烽火台,遇到西戎入侵,就点起烽火报警,于是周围的诸侯就前来支援。有人出主意让周幽王下令无故点燃烽火,让诸侯白跑一趟,说不定可以把美人逗笑。周幽王听从了这个主意,下令点燃烽火,诸侯兵马赶来,却发现什么事情也没有,白白被戏弄一场。幽王虽然逗笑了褒姒,却惹来了大祸。不久,因周幽王宠爱褒姒,立褒姒生的儿子为太子,废了原来的太子,原来太子的外祖父就联合西戎,向周室进攻。这回狼真的来了,烽火点燃了,可是诸侯却一个没来,结果是周幽王身死国灭,原来的太子即位,没法再在残破的镐京待下去,于是迁到了东都洛阳,从而进入了东周时期。

在春秋时期长期的混乱中,原来的宗法体系以内部混战的方式崩溃。因为只有宗法秩序的崩溃,诸侯才有可能选用有才能的君主,只有打破分封,诸侯自己的直接实力才能壮大,所以,新的统治形式,势必以跟原先的方式相反的面目出现。这就是皇权加官僚制的帝国形态。

第一节官僚制帝国时代的过渡——春秋战国

春秋战国是中国制度变迁中的重大转折时期,经过这个转折,中国就进入了帝制时代。由于这个时期中国文化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学术和思想进入空前的繁荣,所以,之后任何制度变革,与这个时代相比都是小巫见大巫。春秋与战国是转折中的两个阶段,春秋时期是旧制度崩溃、新制度生成的阶段,战国时期则是新制度演化和最后定型的阶段。

一、礼崩乐坏——宗法政治秩序的崩溃

西周的宗法政治秩序,是建立在中央王朝的实力基础上的,一旦这个基础瓦解,而且王朝的衰落公开暴露在诸侯面前(西都之焚与幽王之死),诸侯自然也就不听话了。自春秋初年周桓王勉强讨伐郑国失败以后,周王室不仅承认诸侯自主的事实,对天下的纷扰一概听之任之,而且连自己“天下共主”的面目也变得模糊,被诸侯伤害的天子,连讨还公道的可能都没有,原有的政治秩序也就随之崩溃。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

(1)王室对诸侯间的秩序失去掌控,诸侯相互攻杀兼并。事实上,还在西周末期,诸侯间的兼并就已经开始了,待到平王东迁,王室衰微,诸侯间的战争遂进入高烈度阶段,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攻城略地,征战不已。对于这种局面,王室完全无能为力。

(2)礼乐制度紊乱,诸侯、大夫甚至士僭用礼乐的现象非常普遍,诸侯的定期朝觐制度基本废止,王室不仅收不到一点供品,而且王畿的收益还要被诸侯侵吞。某些强大的诸侯(如楚)不仅僭越称王,而且擅问国鼎之轻重,有取周而代之的意思。

(3)在诸侯间秩序大乱的同时,诸侯内部的宗法秩序也出现混乱,嫡长继承制难以遵行,非嫡长的子孙觊觎权位的事情俯拾即是,孔子所谓的“乱臣贼子”越来越猖狂而且得势。诸侯内部的大夫在秩序混乱中坐大,不仅架空诸侯,而且侵掠“公室”,当一些诸侯吞并弱小而强大起来的时候,其内部的某些强势大夫最终取代了他们的宗主,甚至另立国号。

在吴越两国争夺霸权的时候,晋国实际上被六位大夫统治着,他们是智氏、范氏、中行氏、赵氏、魏氏和韩氏。当越国也开始衰落之后,来自外部的威胁解除,晋国六卿开始相互吞并,首先范氏和中行氏被灭,其余的四家分了两氏的土地,但智氏获利最大。智氏于是开始准备陆续吞掉三家,自己取晋而代之。他首先选择了向赵家开刀,联合了魏、韩两家来打赵家,三家兵马将赵家所在晋阳城围困了两年,也没有打下来。后来,赵家的首领赵襄子派人游说魏、韩,向他们说明利害,赵家如果完了,早晚智氏会拿他们开刀,于是两家暗中倒戈,三家反而灭了智氏。灭了智氏后,晋国成为三家的天下,到了公元前438年,晋哀公死,儿子晋幽公继位,三家乘新君初立,软弱无能,于是将晋国三家平分,只留下晋国原来的国都给晋幽公,保留晋的宗庙,赵、魏、韩三家变成三国,各自独立,史称“三家分晋”。这是战国时期的起点。

实际上,春秋时期的竞争,表现为三个层次,一是诸侯间的竞争,比如晋楚争霸,吴楚交兵;二是诸侯与内部的大夫之间的竞争,即所谓“公室”与“私室”之争,比如鲁君与公孙等三氏之争,齐国的田氏取代齐氏;三是大夫之间的竞争,晋国内部智氏、中行氏和赵、魏、韩三家的战争。到了最后一个层次的竞争有了分晓,春秋时期也就结束了,历史进入了战国时代。

二、在宗法政治框架内秩序重整的努力

面对这种混乱的局面,也曾出现过在原框架内重整秩序的努力,所谓“春秋五霸”的先后涌现(实际不止五霸),多少代表了这种趋势。这其中,齐桓公和晋文公打着“尊王攘夷”的旗号维持诸侯间的秩序,多少有些效果,但他们的着眼点已经是自己的霸业,政治的理念已经是霸道而非王道,所谓存亡继绝的努力,更多的只是一种表演。被尊的王室,得到的只是一点可怜的虚名,这种虚名也不过是霸主事业的点缀。孱弱的宋国曾想通过提倡和恢复古礼来重建秩序,当然只能是梦想,从反面说明了旧的礼法秩序和宗法秩序的不可恢复。至于秦穆、楚庄以及稍后登台的吴、越两国,实质上不过是在做新的改朝换代的尝试。在这种尝试中,孱弱的周王室甚至不在他们政策的视野里,连“尊王攘夷”的旗号都不屑于打了。

楚庄王继晋文公之后,成为霸主。在打败宋国之后,又击败犬戎,陈兵于周室边境,周王派王孙满前去劳军。楚庄王问王孙满,保存在洛阳的传国鼎是三代之宝,不知鼎有多重?王孙满答道,夏桀无道,鼎归商汤,商纣失德,鼎归周室,德之所在,鼎之所在。君王有天下,鼎则重,失天下,鼎则轻,周室虽衰,但天命未改,鼎之轻重是不能问的。楚庄之问鼎,说明他的霸业,实际上隐含有改朝换代的意思。

三、士阶层的崛起与新型官制的出现

宗法制的破坏,使得原来由血缘和宗法位置决定政治地位的规则形同虚设,在宗法结构中处于相对微卑地位的贵族,尤其是底层贵族——士,有了依靠自己的努力改变命运的可能。由于士可以接受教育,同时地位在贵族中又最低,人数却最多,因此在动荡中容易丧失财产和地位,所以他们改变命运的积极性最强。而诸侯兼并与争霸的局面,恰给想要改变命运的士提供了出头的机会。战争的压力使得对人才的需求加大,同等条件的邦国,得人者昌,失人者亡;人才,尤其是身怀新型权术和用兵之道的人才,在那个特殊的年代(生产力的变化不甚明显,旧规则不中用了,但束缚还在),成了诸侯盛衰的最重要的因素。

与士阶层崛起互为表里的现象是私学兴起而官学式微。官学教的是传统的六艺:礼乐射御书数,这是一种培养武士的教育,仅仅接受这种教育,人想要在竞争中脱颖而出,无疑是很难的,更何况,随着王室的衰微,官学也难免流于形式,满足不了时代的需要。对于政治智慧和特殊技艺的需求导致了私学的兴起,凭借私人讲学,各种学派因而崛起,出现了百家争鸣的局面。土和出身于士的人,大量涌向私学。孔子“有教无类”,事实上是将私学向所有社会阶层开放,而传说中的贤人七十二、弟子三千,则说明了私学规模的庞大。事实上,私学所教的内容,或多或少都有新的学问和技术的成分,以适应竞争的局面,包括以回到周公为标榜的孔子的儒家也是如此,其处世和处人之道,并不尽是古礼,也有权术的成分,正因为如此,孔子的一些弟子才能比较好地出仕(做家臣)。墨家虽然不讲究出仕,但他们的门徒也拥有对诸侯有用的技术,比如城防和战争技术。至于兵家、法家和道家,所学虽然有形而上的“道”,但基本上是在政治上适用的技术和战争谋略。作为政治的规划与技术实施,儒家、道家和法家的基本概念是一致的,法家更是直接脱胎于儒家。自孔子以后,儒家一分为八,然后经过荀子,演变为法家。实际上,在那个动荡的岁月,士阶层早已发生分化,很多人开始从事各种行业,孔子据说做过吹鼓手,管仲经过商,百里奚放过羊,他们丰富的阅历和其所学结合起来,使他们成为杰出的人才,在登上政治舞台后,成为当时最耀眼的明星。在春秋五霸的事业里起主导作用的人物,如管仲、狐氏父子、百里奚、蹇叔、孟明视、文种、范蠡等,都是士出身,都是通过入仕,改变自己的地位,成为新的贵族。

管仲和鲍叔牙是两个普通的士,既要自己经商谋生,又要出征打仗。这两个人是好朋友,两人各帮一个有希望继承齐国的公子,鲍叔牙帮公子小白,管仲帮公子纠,约好无论谁成功,都要推荐对方。结果在争位过程中,鲍叔牙帮的公子小白取得了胜利,是为齐桓公,管仲却因在争位过程中伤害过公子小白,成为罪人。但是,鲍叔牙却坚决向齐桓公推荐管仲,说只有他才能使齐国成就霸业,后来,齐桓公果然任用管仲为相,成为春秋第一位霸主。管仲和鲍叔牙的行为,属于那时典型的士阶层的做派。

士的崛起从根本上颠覆了原来那种世卿世禄的官制,担任诸侯重臣“卿”的,不仅仅是国君的兄弟,也可以是底层的士,而且越来越多的是底层的士,这些士被超拔到卿大夫的位置上以后,凭着自己的功业,再被封以更高的爵位,获得更大的封地,彻底改变了自己的地位和命运。相应地,为了适应诸侯直接统治的需要,各国的官职也发生了本质的变化,平行的三卿变成了单个的主导官员,称为“执政”,齐国为“相”,晋国为元帅,楚国为令尹等。在地方,各国开始设置直接隶属于国君的县和郡,那时县比郡大,由国君派出的大夫(楚为尹)管理。无论是各国中央的执政,还是地方的县郡大夫,都脱离了原来的世卿世禄的轨道,开始向国君雇佣官僚转化。

四、战国时期的政治改革

春秋历时290余年,100多个诸侯经过兼并战争只剩下十几个,最后是七个国家主宰了天下。比之春秋,战国七雄又是一番局面,各国国力更强,战争的强度和烈度都达到空前规模,动辄发生几万甚至几十万人规模的战役。彼此间的竞争压力也更大,所以各国的国策更加向功利性和实用化的方向发展,只要能富国强兵,往往不择手段,传统的道德规范进一步衰落。从儒家衍生而来的法家学说,极端性地发展了其技术层面的要素,很好地适应了这一时代要求,因而受到各国君主的青睐。这一时期,战国七雄均先后进行了法家意义上的政治改革,涌现了一些代表人物,如李悝、申不害、公仲连、孙膑、吴起、邹忌、乐毅、商鞅等。变法基本上以奖励耕战和严刑峻法为标志,目标是建立专制君权与编户齐民并存的绝对主义国家。其中以秦国的商鞅变法最为彻底也最为残酷,因而效果也最佳。

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是:1.实行社会什伍编制,在社会军事化编制的基础上,实行违法连坐,鼓励告发,打破乡里的温情和道德联系。2.打破贵族世袭制,实行军功授爵,所有人,只能靠杀敌立功才能改善自己的地位。3.强制分家,实现普遍的小农体制,奖励农业生产,以增加国家的赋税。4.开阡陌,垦荒地,扩大土地耕种面积,建立广泛的小农私有制。5.建立和完善地方区划,以郡县统治地方,进一步扫荡贵族分封体制。6.迁都咸阳,脱离旧贵族的包围,便于向东发展。

人人皆知的商鞅徙木立信的故事,实际上不是在“立信”,而是宣示一种有别于散漫的贵族时代的执法精神。无论法令多么荒唐,就像搬一根并不沉重的木头,从一个城门到另一个城门就会得到50金赏赐的法令,也会得到严格而刻板的执行。

到了战国中叶,七雄并立已经转化为秦国独大的局面,其余六国都感受到了秦国咄咄逼人的威胁。就情势而言,六国只有联合一致,才有可能应付秦国的压力,但是,六国的联合由于各国差异和秦国的破坏,往往又很难真正实现。

苏秦是纵横家中有名的人物,他了解到山东六国都感受到了秦国的威胁,于是大力倡导六国联合,共同对付秦国。他首先得到了赵国的支持,然后陆续说动齐、楚、魏、韩、燕五国君主,于公元前333年在赵国的洹水会盟,订立盟约,一起抗秦。由于六国联合相对于秦国而言是纵向的,所以这件事,史称“合纵”。会盟结束后,苏秦被封为“纵约长”,身佩六国相印,象征着六国的团结。相对于合纵,秦国的对策是连横,即对六国进行分化,破坏其联合,政策的主导者传说为苏秦的同学张仪。

经过变法,各国均建立起了军事化的行政网络,各国官僚机构都有所发展,地方郡县体制普遍建立;由春秋时国人(平民)和部分奴隶转化而来的农民成了编户齐民,变成君主制的基石;各国的贵族势力受到了极大的削弱,失去了对自己封地的军事统治,著名的贵族四君子:魏之信陵君、赵之平原君、齐之孟尝君、楚之春申君,虽然富可敌国,门客如云,可一旦失势,不去别国寻求出路,就变得什么都不是。齐国的孟尝君,一旦失去齐国的相位,回到封地,就变成了一个简单的富翁,而这个富翁也是靠了门客为他营造三窟,在自己的封地收买人心才做到的。

齐公子孟尝君派门客冯驩到封地薛城收账,临行前,冯驩问孟尝君,收了账之后,买点什么回来,孟尝君说,缺什么就买什么吧。冯驩到了薛城之后,发现该地的百姓十分困苦,就将手里的债券当众一把火全烧了,说是孟尝君不要账了。回来后,冯驩将收账的经过告诉孟尝君,说是你这里什么都不缺,只缺点仁义,所以我就给你买了点仁义回来。孟尝君听了很不高兴,但也说不出什么来,只好无奈地说,先生回去歇着吧。不久,齐王将孟尝君免了职,让他回封地薛城去。见主人丢了官,昔日的门客四散而去,只剩下了冯驩,冯驩赶着车拉着孟尝君回到了薛城,受到了老百姓的热烈欢迎,这个时候,孟尝君才体会到冯驩当初的用心。

在战国时期,士阶层变得更加庞杂,求仕的竞争更趋激烈,纵横家的出现,实际上说明出现了士为求得任用而自荐的风尚。原来带有强烈贵族气质的士的处事规则,至此彻底分化,一批转化为纵横家之类的功利之徒,一批则转化为豫让、荆轲一类的侠士,前者为求利而为人主服务,后者为义而受人驱使,此外是介于两者之间的带有某种道德意旨的儒生和墨子之徒,显然,在这个时期,他们的行为往往显得迂腐,在政治上所起的作用也最小。

值得一提的是,在这一阶段,原来出身平民甚至奴隶的文吏阶层,在军功封爵得官的政策下,开始与春秋时代的士阶层混杂,原本没有爵位的文吏通过军功得到爵位,地位日益上升,由于这些人没有土阶层那种讲求气节和行为狷介的毛病,所以这些上升的文吏很得各国君主的赏识。

五、战争形式的改变与军制的变化

春秋时期,战争的主要形式还是以车战为主,而徒兵还是跟在车后边的辅助兵,更像是出身贵族的武士的仆役。车兵都是武士,受过专门的训练:驾车、射箭和车上格斗,等等,战时要自己负责全套的装备(兵车除外),这样的军人不可能太多,所以西周军制,天子六军、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每军2500人,到了春秋,战争规模扩大,但有兵车千乘已经是强国了,五霸之一的晋文公的成名战——晋楚城濮之战,不过用兵车700余乘。随着战争烈度的提高,车战越来越显示出局限性,笨重、机动性差,对道路和战场条件要求过高。所以,在战争过程中,一方面是兵车的改进,一方面是步卒的地位日显重要,有时,一个善战的步卒,往往比车上的几个武士还顶用。与北部少数民族接壤的国家,则从游牧民族那里学习了骑兵的形式,虽然骑兵由于马具的不完善,还不能用于直接作战,但机动转移至少可以做到。这样,到了春秋战国之交,以魏献子弃车从步与赵武灵王胡服骑射为标志,战争形式发生重大改观,车战让位于步骑作战。步兵和骑兵对武器装备要求不高,往往可以组织几万几十万人的大兵团作战。赵秦长平之战,双方动用的兵力达到70余万,赵国战败,仅仅被坑掉的赵国降卒就达40万。军队编制不再以兵车为核心小队,而代之以更灵活的什伍制,步骑编队各由大夫、校尉、将军统帅。除骑兵而外,类似于西方中世纪的重装步兵成为军队的主力,如齐之技击、魏之武卒、秦之锐士。这些重装步兵的来源既有原来的贵族也有平民。由于参加战争成为一般人升迁的主要途径,所以,凡是膂力强劲的成年男子,乐意从军者不乏其人。事实上,像秦国那样实行军事化社会编制的国家,一个合乎条件的男人想要逃兵役似乎是不可能的,摆在他们面前的路只有两条:或者从军作战博取官爵,或者力耕种田供应军队,相比较起来,前者固然有风险,但机会也大得多。

六、政治文化:从百家争鸣到一家独尊

春秋战国是一个旧秩序消亡、新秩序渐生的时代,时代不仅为各种政治学说的产生提供了空间,而且提供了足够的压力与温床,人们既需要解释时代社会的变化,更需要建构未来社会的框架。虽然各家各派的学说往往以综合性的文化面貌出现,但政治表达毕竟是它们中多数的最核心的成分。儒家的各学派为社会提供了一个修正了的礼治图景,但也有相应的处世和为政的基本方式;墨家和农家则提倡一种以小生产为基础的农民王国;道家虽然鼓吹回到小国寡民的时代去,但却为现实的政治提供了高妙的权力技术;兵家则将这种权力技术发扬光大,变成了战争艺术,深谙此道的军事家,往往可以借此以弱胜强,以少胜多;而从儒家语境里发展起来的法家学说,逐渐形成了一套更加适合变革中各国君主口味的思想体系和操作技术。在法家的语境里,王权被强化到极致,国家形成了半军事化的动员体制。思想文化上的愚民和禁锢,伴随以不讲人情的严刑峻法,再加上露骨的权力技术,使得法家学说成为具有立竿见影实效的政治思想,实际上,在战国时期进行的政治改革,基本上遵循的都是法家思路。应该承认,在那个时代法家学说由于具有冲决过去道德束缚的朝气,所以体现了相当的政治活力,但其政治主张透出的赤裸裸的冷酷无情、缺乏人性的特色,也给中国政治的发展打上了阴冷的印记,使政治文化充斥了阴谋色彩。

第二节法家帝国——秦

在战国七雄中,秦国是公认的贯彻法家学说最为彻底的国度,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秦国原来处在西周宗法体系中的边缘,传统的文化和制度约束较少。但是,如果不是秦孝公碰上了商鞅(时为卫鞅),而后者恰是负有一套当时最为功利也最为彻底的法家思想与操作体系的人,秦国也未必注定会成为角逐中的胜利者。秦孝公的坚定支持,使得商鞅能以残酷而坚决的方式,在秦国彻底地击垮旧贵族的抵抗,确立一套奖励耕战与严刑峻法并行的军国体制。由于这套体制对于秦国的强盛确实有立竿见影的效果,所以秦孝公的继任者虽然不喜欢商鞅,报复性地使商鞅变成自己思想体系的牺牲品,但却将这种国家体制甚至思想都继承了下来,使得秦国能够最终扫平六国,一统天下。

秦朝是帝国体制的首创者,其皇帝制度、官僚结构、行政体系和迅捷的交通信息网络,都成为后世制度效法的基本模板,但是作为“大一统”帝国的某些内涵,比如从战国时期承袭下来的军国社会结构、缺少文治精神的严格的苛法治理方式、“以吏为师”的教化模式等等,却在后来转化为一种制度的隐性成分,虽然一直阴魂不散,但却不再占据政坛主流,而这些内涵在当时恰恰成为秦朝的一种特色。

一、皇帝制度的确立

自春秋以来,随着君权的分量逐渐加重,各国君主开始在名号上做文章,楚国率先突破诸侯公、侯、伯、子序列的局限,自称为王,跟原来的宗主周王齐列。到了战国时期,各国君主先后都变成了王。进入战国中后期,七雄中的强者已经不满足于王的称号,于是有了秦与齐并称东西帝的提议。后此议虽寝,但秦国的帝制建构却已经进入轨道,待到秦始皇嬴政亲手翦灭以他的相父吕不韦为首的集团,不顾母亲的情面铲除膠毒集团之后,嬴政已经变成了中国历史上权力空前集中、至少在形式上可以不受任何制约的君主。

“六王毕,四海一”,灭六国、大一统之后,建设新的王权体制进入议程,嬴政命群臣“议帝号”。丞相王绾、御史大夫冯劫、廷尉李斯在与诸博士商议了一通之后报告,秦王嬴政的功业已经超过古之五帝,而五帝之前有三皇,天皇、地皇和泰皇,三皇以泰皇为最尊,所以建议嬴政给自己加号为“泰皇”。由于泰皇已经有“人”称过,嬴政在此建议的基础上,取“三皇”一个“皇”字,摘“五帝”一个“帝”字,合起来成为“皇帝”,自己是“始皇帝”,以后传之二世、三世乃至万世。在“皇帝”名号诞生的同时,还建构了一整套皇帝独享的符号和礼仪体系,皇帝自称曰“朕”,其命曰“制”,令为“诏”,皇帝的命令文告从此有了专有名词,这种专有名词后来到西汉时期又发展出“策”与“敕”,与皇帝名号一同延续下来。另根据“五行”与“五德”相配相应、循环运行的道理,嬴政和他的谋士们认为自己代周而兴,周为火德,则秦应为水德,故服色旌旗尚黑。此外,皇帝制度还应该有相应的后宫制度、继承制度和宦官制度,只是由于项羽的一把火,秦朝留下的典章太少,所以这方面一向语焉不详。

从秦朝皇帝制度的建构看,至少有三点是明确的:第一,虽然秦对儒家学说不感兴趣,但其制度建构的元素却依然是西周以来的礼仪典章,甚至包含了儒家一向尊崇的三皇五帝,从这个意义上讲,秦朝的政治文化依然与西周以来的典章礼仪文化有某种关系,事实上,秦朝制定朝仪以及封禅之礼,都曾寄希望于儒生。第二,自春秋战国以来的各种学说的发展,也影响到了制度的生成,比如阴阳五行学说。事实上,不仅秦始皇的相父吕不韦主持编撰《吕氏春秋》时杂涉旁收,就是不久后开始执行焚书坑儒、思想禁锢政策的秦始皇,也同样摆脱不了春秋战国时期百家学说的影响,有意识地利用各种学说为自己服务,他的思想禁锢政策实际上并不针对朝廷,而是指向民间。第三,这时被推崇的法家思想,对于制度建设还缺乏形而上的理论支撑,所以秦始皇们在从事制度建构时,不得不杂涉旁收,未免使其制度存在内在矛盾和缺陷,比如对皇帝制度“德政”的认可,与秦朝的现行政策就相抵牾;承认五德循环的思想与皇位传之万世的设想也相矛盾。

二、铲平贵族政治,实行社会等级流动化

铲平贵族政治的举措,从商鞅变法时就已经开始了,国家的爵位不再世袭,一切以军功和农业生产的业绩为准。统一后,六国的旧贵族被强行迁徙到秦地,从而使其失去财富和社会根基,化为平民。整个社会基本上只存在两种人,一种为黔首,即平民,一种为官吏和军功爵位获得者。在这两大群体之外,是由刑法体系产生的大量的刑徒(实际上是无偿的劳动力)。平民的主体是农民,他们以一家一户为单位,被严格地编制在半军事化的什伍结构之中,不得随意迁徙,同时要为国家服兵役和劳役,并提供各种赋税。但是他们是具有法定资格的平民,可以通过事功升为官吏和有爵位者。同样,官吏和有爵位的人虽然有田产,甚至拥有仆役和佃户,但只要犯了过失,或者说皇帝认为他们犯了过失,那么他们所拥有的一切都会被剥夺。中小的军功贵族还可以以爵位赎罪,位于高位的人,恐怕连这一点都不可能。从秦始皇到秦二世,原来开国的第一代大军功贵族和位列三公的大臣,都遭到了灭顶之灾,王绾、王翦、李斯、蒙恬等莫不如此。

李斯被刑前对儿子感叹,现在我们想要牵黄犬出东门去撵兔子也不能够了。典型地反映了这一社会现实:哪怕位至丞相,一旦“犯了罪”,则求为平民而不可得。

三、郡县制与官僚金字塔

关于统一以后实行什么样的统治结构,秦朝的最高层有过一场争论。丞相王绾等主张复旧,回到西周的封建制去,而李斯等人则坚持实行郡县制,秦始皇采纳了李斯的意见。虽然这不过是秦国制度的合理延伸,但却意味着从此以后,间接统治的封建制结束,直接统治的帝国时代开始。在大一统的帝国框架下,最高统治者对国家的统治是借助官吏实现的,官吏被分成中央和地方两个系统,从低级到高级,形成一个官僚的金字塔。所有的官吏可以说都是皇帝的雇员,官僚制内的官吏设置,主要是根据职务的需要安排的,相应的职务具有相应的俸禄和待遇,担任相应的职位,就有相应的俸禄和待遇,不担任就失去这一切。

秦朝的中央官制是从战国时期的官制衍生而成,依然带有西周王畿官制的痕迹,如钱穆先生所说,官员从职掌上看像是皇帝的家臣(参见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6页,北京,三联书店,2001。),但是西周王畿官员大多是诸侯和其他有封地的贵族兼任,而秦朝官员则没有封地,是皇帝的雇员,官职意味着一切,所以他们是职业官僚,而他们所在的官僚体制不仅所担负的行政责任比之西周时代要大得不可以道里计,而且容易形成具有独特品质的治理系统,不仅仅是皇帝个人意志的工具,还有自身的运行逻辑。

秦朝的中央官制分成三个台阶,第一层由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兼副丞相)组成,即后世所谓的三公。丞相是君主的主要助手,负责几乎所有的国家事务(以行政为主),太尉是君主的主要军事顾问和参谋,也可以在出征时担任军队首领,御史大夫主管对官员的监察,是中央和地方监察系统的首领,负有保障官僚体系正常运转、尤其是保障官僚系统忠诚可靠的职责。三者互不相属,各自开府,尤其是丞相,他的府就是一个无所不包的中央政府。三公在分工上各有所侧重,互相牵制,防止专擅、独大,从而保障了君权的绝对权威,可以说形成了中国古代政治体制中独特的皇权下的行政、军事和监察的三权分立结构。第二层由这样一组官员组成:奉常,掌管宗庙礼仪;郎中令,掌管公堂掖门;廷尉,主管司法刑狱;治粟内史,掌管农业赋税;典客,掌宾礼;宗正,负责皇族宗亲的管理;卫尉,负责宫门戍卫、宫廷的保卫;太仆,掌皇家出行的舆马;少府,掌管山海池泽之税。这些官员,即后世所谓的九卿。与九卿同列的还有前后左右将军。九卿从职务上看,基本上是围绕着皇帝和皇家事务设置的,其中只有廷尉、治粟内史更多地具有公共管理的性质,因此,这两个职位明显要比九卿中的其他职务更重要。第三层由更低一层次的官员组成,他们有:将作少府,掌宫室修建和修缮;詹事,掌皇后太子家事;中尉,负责京师的戍卫;主爵中尉,负责管理列侯事宜;五宫中郎将,负责皇帝出行的仪仗;诸博士,在礼仪问题上备顾问。这些官员,即后世所谓的列卿。

据卜宪群先生研究,三公、九卿体制的出现,跟中国哲学中,三和九这两个数字具有特殊的意义有关,三、九体现着天数,是万物滋生转化的关键环节。(卜宪群:《秦汉官僚制度》,第四章,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

秦朝将境内分为36郡(后扩大为40郡),开驿道、设驿站沟通连接。地方官制分为两级:郡与县。京师地方主官为内史,其他郡则设郡守为主管,郡丞为副,郡尉掌武事。另设监御史监督郡县各官。县一级,设县令(小县为县长)、县丞和县尉。在县以下,还设有乡官和亭长,乡有三老、啬夫、游徼。三老掌教化,啬夫听讼和收税,游徼巡查贼盗。严格讲来,乡官不是官僚体系中的正式官吏,只是这个体系的补充和延伸,乡官虽然也有俸禄,但十分微薄,主要还是靠在乡间的产业为生。刘邦在秦朝曾为亭长,但自家谋生尚有困难,需靠兄长接济,因此他父亲怪他不会“治生”。

与官僚系统相配套的是文牍主义的盛行。官僚系统的运转,在很大程度上要依靠公文的传递,沟通各部门的信息,使政令上传下达。诸如上计(各地定期汇报情况)、司法审批、一般行政事务、军情奏报、监察等,无一不需要借助文牍来实现。皇帝实际上也是凭借文牍来掌握政局,了解国家运行的过程,秦始皇规定自己每天要看奏章120斤(简牍),相当辛苦。实际上,在春秋战国时期,随着官僚系统的日益扩大,文牍已经流行,秦统一以后,取消封建制,皇帝与官吏共治天下,“书同文”成为一个首要的为政举措。文字统一之后,显然有利于政务信息的沟通,上行下达不存在文字上的障碍,但文牍主义也水涨船高,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从此以后,愈演愈烈。

四、“以吏为师”的政治文化

以商鞅变法为起点,秦国在社会基本层面已经开始实行什伍编制、相互连坐、鼓励告发的治理方式。随着“法治化”的进程,相互监视、互相告讦的风尚在君主政治的导向下,开始在官场和社会上流行。在“大一统”的帝国格局内,所有人都是相互猜忌、互相敌视的,政治操作基本的指导思想是法家的“性恶说”。将人的本性定为恶,虽然看起来是对人和社会观察得比较透彻,往往能看穿人行为动机的原发点,从而在操作中以恶制恶,但是这种露骨的政治操作,往往不仅将人行为中的善因子扫除干净,而且刺激了人与人之间的争斗,使人变成了狼,甚至比狼还要凶残无情。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情形对治理的危害更大,如夏曾佑所说:“夫性既恶矣,则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之间,其天性本无所谓忠、孝、慈、爱者,而弑夺杀害,乃为情理之常,于此而欲保全秩序,舍威刑劫制末由矣。”(夏曾佑:《中国古代史》,254页,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虽然这种严刑峻法的治理方式在某一时间段内可以实现绝对的秩序,达到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境界,但强力手段稍有松懈,在争斗频仍的状况下,往往会因为一点火星,就引发冲天大火,导致空前的无序和混乱。

显然,秦朝统治者对此是有所认识的,他们防范的办法是彻底的愚民和思想禁锢政策,以期从根本上泯灭人们的反抗意识和反抗能力。统一后不久,秦始皇就采纳李斯的建议,推行文化禁锢政策,以吏为师,尽焚民间书籍,以严刑禁止民间接触任何除了医药、卜筮、种树之类纯技术性的书籍(偶语诗书者弃市),如果民众要想知道点除了种田以外的事情,只能以吏为师。以吏为师的意义是,基本上除了文吏以外,整个社会没有有文字能力的人,所有的人,包括文吏在内,要学只能学习朝廷的法令,人们看到的文字,也只有朝廷的法令。意思就是说,法令要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官吏要你怎么做你就怎么做,只许刻板地遵行,不许有任何的违拗。反过来,对于文吏而言,掌握熟悉法令也是他们的最大政治资源,20世纪70年代发掘的云梦秦墓,作为县级文吏的墓主人喜,竟然将记载当时的法律条文的竹简大量陪葬,除此之外,其他的书籍基本没有。由此观之,秦朝真是一个“法治”社会和“法治”的国度。

秦朝的法令,规定得非常严格,一点弹性也没有。陈胜吴广造反,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秦朝法令的刻板而且严酷。明明是因为大雨连天的缘故,陈胜吴广等戍卒根本无法按期到达指定地点,但法令却没有一点可以变通的地方。明摆着到地方就要杀头,但押送的军官却只能严格执法,坚持要将戍卒送往死地,结果激出了覆灭秦朝的第一颗火星。

禁锢政策从焚书走向坑儒是非常自然的事情。原本,秦始皇对儒生还是颇为重视的,博士官基本上就是为他们而设置的。秦始皇在泰山封禅,开始还招了几十个鲁地的儒生议礼。一来,秦朝的禁锢政策并不涉及朝廷。道理很简单,愚民不能愚皇帝,而儒生是为皇帝服务的。二来,作为一个王朝,仪式和排场是免不了的,而且也是统治者所喜欢的。秦始皇开始也希望儒生们为朝廷制礼仪,但是在一系列重大活动中,比如封禅、朝仪,儒生七嘴八舌,莫衷一是,惹得喜欢专断干脆的秦始皇特别不高兴。随后又发生了卢生议论朝廷的事情,这种事情,就当时而论,也许是李斯辈故意兴狱,但只要有这些“知识分子”存在,议论朝政的事情是免不了的。由卢生事件导致了对儒生的大规模迫害。严刑之下,儒生们相互告讦,越牵越多,最后有460余人被活埋。460个儒生当然不是当时儒生的全部,更不是有知识者的全部,但从此以后,思想的禁锢就在全社会推开了。写在竹简上的,只剩下了枯燥的法令条文。有材科说,所坑之人中,也有方士。当时的方士欺骗秦始皇之事,非止一端,被坑也有可能。

然而,严厉的禁锢政策并没有使王朝的统治固若金汤,愚民的结果,也恶化了人性。我们前面说过,性恶论基础上的治理术,无视伦理道德的作用,将人们的行为规范全绑在繁复而苛刻的法令上,所有的人不存在一丁点的人情,结果是使人变成了食肉动物,一旦作乱,往往毫无顾忌。而且,秦朝比较彻底地打破了权势地位的世袭传统,也自然地让人们产生了“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思想,更容易导致觊觎之心。繁复而刻板的法令,没有丝毫的弹性,对于治理也是一个非常不利的因素,往往不是导致滥杀,就是激起民变。后人讥讽秦政道,“坑灰未冷山东乱,原来刘项不读书”。越是彻底的思想禁锢,往往越是不能防止动乱,因为真正乐意作乱的人,更多的并不是读书人。只是不读书的刘项(还包括陈胜吴广)乱起来以后,往往伴随着空前的杀戮,秦统一经历百战,中国的人口损失和生产破坏却远没有秦末大乱那么厉害,这里,秦政是要对秦末大乱负相当责任的。

从官僚体系的角度来看,皇帝和官僚之间没有任何道德依附,也没有人类起码的情感联系,官吏服从皇帝服从上级,仅仅是由于服从对象具有强力和手腕,具有高超的权力技术,不服从要付出太多的成本。不仅在一般人中间,充斥着告密和猜忌,而且在官僚集团内部,这种互不信任、互相拆台的风气更盛。在一个深不可测、高高在上的君主面前,所有人的命运都是不可确定的,随时都有可能人头落地,人人都有强烈的不安全感和失落感。君主以权术待下,群臣也以权术待上。一旦君主不再具有雄才大略,不再明察秋毫,那么被玩弄和愚弄的对象就变成了皇帝。到了这个时候,因害怕而导致的服从链条就会锈蚀,一有风吹草动,大厦就会崩塌。如此强大的秦朝,居然会因“戍卒一叫”而雪崩式倒塌,充分说明了这个道理。

秦始皇将咸阳之旁二百里内的二百七十多座宫观以复道和甬道相连,自己的办公地点随时迁移,有泄露皇帝所在的,马上处死。一次在山上发现丞相李斯的随从车马甚多,稍微有点不快,结果身边的人将这个情况告诉了李斯,等到秦始皇再见李斯的行踪时,发现他已经将随从和仪仗大大削减了。秦始皇马上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于是将那天在身边的人都杀了。由此可见,秦始皇虽然贵为天下主,但不信任任何人,即使在比较受秦始皇信任的李斯和皇帝之间,也充满了权术和阴谋。李斯收买皇帝身边的人为自己做耳目,而皇帝则不惜采取非常手段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

秦二世上台后,权臣赵高为了操控他,先是将能与之抗衡的官员统统除掉,然后居然演出了指鹿为马的闹剧,牵一只鹿来,告诉秦二世说这是马,左右的人都说这是马,凡是说实话的人,统统杀掉,几次三番,最后皇帝也就相信他看到的是马了。

也许董仲舒说得有道理,他说,秦朝的百官“外有事君之礼,内有背上之心,造伪饰诈,趋利无耻,是以刑者众,死者相望,而奸不息,俗化使之然也”(《资治通鉴》卷17《汉纪九》)。秦国自商鞅变法以来实行的实利主义的国策,虽然迅速地使国家强大,但其孕育的政治文化,也埋下了日后迅速败亡的种子,“俗化使然也”。

第三节王霸之道——两汉

两汉尤其是西汉,是中国的盛世,与唐朝一起,成为中国人值得骄傲的朝代。汉朝不仅保持和光大了秦朝开疆拓土的锐气和气魄,而且部分地继续了先秦以来的文化繁荣,在制度建设上也多有成就,虽然王朝的统治者力图在儒家的基础上统一意识形态,但由于儒家学说本身在发展过程中就形成了一种开放的形态,所以无论在思想还是制度方面,汉朝的状况都不是绝对的一元体制。思想上,被奉为一尊的儒家实际上成了熔法家、黄老、阴阳和墨家于一炉的杂烩。而在社会的构成方面,原来的文吏、儒生、侠士和残存的贵族逐渐融合到了一起,形成了士大夫阶层,而以士大夫为主干的官僚体系,凭借选举制度,在发展中逐渐形成自己相对独立的品性,对君权构成了某种制约。最后在东汉末年,竟然发展成为官僚门阀,使得君主不得不让渡更多的权力。东晋的开国皇帝司马睿,登基时居然要拉士族领袖王导一同坐床。门阀世族与君主分庭抗礼,一直成为南朝政治的一个特色。

一、郡县制的最终确立

西汉开国,由于对秦朝教训皮相的理解,认为不分封宗亲是其早亡的一个原因,皇室受到威胁时,没有宗室相助,孤立无援,所以,刘邦建国以后,部分地恢复了封建制,除了不得不分给反项(羽)政治同盟一些国土之外,将大片的土地分封给宗室亲族。西汉初年的疆土,有约2/3是分封的,剩下的1/3依旧实行郡县制。然而,在西周那样的宗法制度已经不复存在的情况下,恢复封建制,哪怕是部分恢复,都是王朝的败笔,因为这种间接统治的分封制,在本质上是与大一统帝国格格不入的。此后,刘邦和他的子孙们为了纠正这个错误,整整花费了四代人的工夫。

在刘邦、吕后的时代,王朝主要的精力用在了削平异姓王上。由于楚汉相争时代灭楚联盟的缘故,刘邦在开国之初,不得不把一部分国土封给一些联盟性质的“功臣”,但是他在封疆伊始,就将这些异姓王国视为王朝最危险的潜在威胁,以各种非常手段,先后将这些异姓王灭掉。事实上,无论韩信、英布等人是否有反叛之心,他们的被灭是否有冤枉的成分,被铲除都是他们必然的命运,除非他们先下手,颠覆刘家王朝。从政治格局的情势而言,这些王国不灭,早晚都是中央王朝的不稳定因素,卧榻之旁有他人酣睡,自然会让做皇帝的席不安眠。实际上,刘邦并没有滥杀功臣的特别嗜好,萧何、张良、曹参、陈平一千人脑袋都好好留在项上,而韩信等人的冤死,很大程度上由于他们有封国、有军队,其罪更多的也是所谓的怀璧其罪。

进入文景时代,同姓王国成了最大的麻烦,贾谊的“众建诸侯少其力”的策略,实际上已经打动了汉文帝的心,只是那时削藩的步子迈得比较小而已。景帝时晁错的削藩之策,虽然导致了七国之乱,却是朝廷的削藩和诸侯的卫藩之间斗争的必然结果,朝廷的胜利,使得削藩进程大大推进,七国被削之后,对其他诸侯的控制也得到了加强。武帝时,推恩令的推行,使得几乎所有的诸侯国都被削得很小,与郡相当,甚至还小,诸侯再也没有能力反抗朝廷。而附益法的推行,则进一步架空了诸侯,将王国所有的权力都交给了朝廷派去的相,而相直接听命于皇帝。至此,诸侯国跟郡实际上已经没有任何区别,所以那时的奏章,就将郡国并称,到此,郡县制取得了完全的胜利。

二、皇帝制度的健全与完善

汉朝代秦而起,以反秦政为号召,但承袭的却是秦朝的制度。刘邦打败项羽之后,直接袭承秦始皇始创的皇帝制度,自称为皇帝。显然,皇帝这个囊括三皇五帝的名号,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刘邦的虚荣心。皇帝制度经过汉朝的修补和完善,初具规模,为后世所遵循。由于秦朝二世而亡,典章制度大多失传,因此我们难以完全确认哪些制度和称谓是秦已经有的,哪些是汉朝首创的,但汉朝对皇帝制度有所修补是可以肯定的。所以,只能笼统地将秦汉的皇帝制度在此处加以完整的介绍。

1.名号

名号是制度的要件,刘邦采用皇帝作为自己的名号之后,皇帝以及相关的称谓也就丰富起来。皇帝自称为“朕”,臣子称之为“陛下”,所在曰“行在”,居处曰“禁中”,所至曰“幸”,所进曰“御”,皇帝的大印叫“玺”,办公处曰“省中”,车驾曰“乘舆”。皇帝的命令则分为四等,一日策,用于册封诸侯王和任免三公;二日制,用于发布重大法令;三日诏,用于发布日常公告;四曰敕,指一些特殊指令。皇帝的正妻曰皇后,父曰太上皇(这可以确认是刘邦首创的),母曰皇太后,子曰皇子,皇子被选为储君(继承人)则曰皇太子,皇帝的女儿曰公主,孙曰皇孙。这些称谓,一直为后世所通用。

2.后宫制度

秦始皇后宫嫔妃达万人以上,后宫制度理应在秦朝已经确立,但由于文献的缺乏,其内部的架构和等级、名号已无从考察。汉初,刘邦的后宫除皇后之外,有夫人、美人,以及良人、八子、七子、长使、少使等称号的嫔妃(包括宫女)。后经多代增益,至汉元帝演变为:昭仪、婕妤(音鱼)、经娥、傛华、美人、八子、充依、七子、良人、长使、少使、五官、顺长、无涓、共和、娱灵、保林、良使、夜者。第一等的昭仪爵位与诸侯王相等,位比丞相,下等的无涓以下也等于百石之官。不过,宫内的官爵都是虚名,所有的等级待遇都只能在禁中的咫尺之地展示,没有丝毫的政治权力。只有汉代的皇后有所不同,可能是由于那时男女之大防还没有后来那么森严,女子地位还比较高,号称母仪天下的皇后,还可以拥有自己的官署,皇后不仅与皇帝一样,参与对天地、宗庙、众神和四时的祭祀,而且在名义上也要参与某些国家事务。所以,皇后所在中宫设有一个机构,有一系列的官吏。秦朝的中宫官见于记载的有两种,一是詹事,二是将行。西汉时中宫官有詹事(又名中少府),负责宫中事务;将行(不久改为大长秋),负责对外事务;中太仆,管车马舆服;中宫卫尉,负责皇后的警卫。他们之下各有令、丞以及宦官和士兵。在西汉,皇后的属官还由正常人担任,到了东汉时期,由于儒学的流行,男女之隔开始讲究,中宫官被裁并,主要负责官员只剩下了大长秋一个,而且所有官员均由宦官担任。

相应地,汉代的皇太后不仅有自己的宫殿,还有自己的官属,主要官员有三:一是长信詹事(因太后居长信宫故得名,景帝时改为长信少府)、太仆和卫尉,以及下属的令丞。汉代号称以孝治天下,所以太后三卿地位要比皇后官属要高。由于女人往往比较长寿,一代的太后没有死,第二代的太后又出来了,汉哀帝时有四个太皇太后和皇太后,因而设置了四套官属。与皇后官属基本是摆设不同,当皇帝尚幼,太后掌权时,皇太后身边的官员往往会很有实权。

3.东宫制度

东宫制度就是皇帝预先确定继承人,即预立太子、配备官属的制度,因太子所居被称为东宫而得名。东宫制度的核心是皇位的继承。历来,继承制度有父死子继和兄终弟及的两套惯例。秦得天下,秦始皇进一步确立父死子继的原则,但由于对自己寿数过于自信,生前没有预立继承人,结果在出行中突然死亡,赵高乘机拥立秦二世胡亥,害死长子扶苏,酿成帝制历史上的第一次继承风波,恰恰这个继位的人,在历史上又是公认的无能,加速了秦朝的灭亡。鉴于这个教训,汉高祖刘邦尚在楚汉相争之际,就预立长子刘盈为太子,以稳定人心。事实上,预立太子,确立东宫制度,用当时人的话来说,主要是为了宗庙社稷,稳固国本。就是说,预先确定继承人,防止觊觎皇位产生的风波,以便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权力交接而导致的政治动荡。

东宫制度由三个部分组成,一是继承原则,二是师保体系,三是东宫属官。两汉实行的继承原则,在名义上是传子基础上的嫡长制,奉行子凭母贵的惯例,以嫡长子继承皇位。但是,实际实行起来,由于各种原因,例外太多。据统计,在两汉除开国皇帝以外的20个皇帝中,只有6人是以嫡长身份入继大统的。但无论什么身份,多数继承人都有过预先做太子的经历。太子是王朝的继承人、未来的皇帝,所以,他们的教育必须得到非常的重视。据《通典》记载,早在商周时代,太子就有师保(《通典》卷30),汉代的太子配有太子太傅和太子少傅,作为太子日常教育的师傅,负责太子的品行培养和知识传授。两汉太子的师傅,一般都选那些老成有德之人担任,多数是所谓的硕儒,很多人出身五经博士,或者是现任的博士。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来,儒者担任太子师傅成为一种惯例,皇帝还额外地派些五经博士为太子讲经。太傅和少傅手下,分别有门大夫、庶子、洗马、舍人等属官,负责协助师傅的教育工作。除师保之外,东宫还配有负责日常事务的官署,主事者为詹事,其下有令、丞、仆若干,这些官员都是太子的属官,为太子服务。在某种意义上,这一套官制也是一个微型的政府,好让太子练习政务。

担任太子的师傅和属官,就当时而言当然没有什么权力,但由于太子是未来的皇帝,所以,凡是担任过太子属官的人,尤其是当过太子师傅的,待到太子掌权以后,仕途的前景都相当好,从前的师傅后来位列三公者不在少数。后世干脆发展成这样一种倾向,即太子师傅由那些德高望重的老臣、重臣兼任,一方面让这些重臣跟储君挂上关系,以确保其地位;一方面皇帝则是用太子的师傅这种名义来酬谢重臣,让他们拥有皇帝儿子的教师的名义,以示礼敬,一是为了拉近关系——变成准自家人,二是使其地位也变得非同一般,皇帝儿子的老师,连皇帝也必须加以礼敬。但太子实际的教育,却不一定由他们来承担,太子的傅、保,部分地成为了皇帝酬功的虚衔。

预立太子、安排东宫制度,本意是使权力的交接传递更加顺畅,减少动荡,但在实际运作中,预立太子之后往往又会导致另一种矛盾的产生。当太子已经成年,而老皇帝迟迟不肯故去的时候,事情往往会变得微妙起来,一个想要早日接班,一个却当仁不让地恋栈,这时老的往往猜疑心要加重,而小的野心会加大,如果有人从中挑拨,那么很容易就会发生父子相争的悲剧,汉武帝时的卫太子和武帝之间的冲突,就是一例。不仅如此,由于东宫之设,无形之中使在皇帝之外出现了另一个隐形的但却是未来可期的权力中心,各种势力为了在未来占据有利的位置,不仅纷纷介入确立太子的过程,都想让与自己亲近的皇子成为储君,而且利用各种途径对太子施加影响,而继承制度名义上的原则与实际操作的分离,也给了各种势力可乘之机,为权力交替增添了变数。因此,围绕着继承问题,废立风波几乎无休无止,演出了一幕又一幕悲喜剧。

汉武帝晚年,迷信方术,其宠臣江充与卫太子(卫皇后所生)关系不好,生怕汉武帝死后太子即位对他不利,所以谎称太子以巫蛊害皇帝,企图使皇帝早点死去,好继承皇位。汉武帝听信谗言,令江充掘东宫寻找证据,于是逼得卫太子起兵反抗,杀掉江充,父子之间长安城一场血战,最后太子被迫自杀,死后被谥为戾太子。

4.宦官制度

宫廷里出现阉割了的男人,恐怕在中国历史很悠久,据说早在商朝就已经有了。恐怕对于非基督教的东方民族而言,也是一个共性的现象,在古代的埃及、印度和土耳其的宫廷里,都有阉人的身影。换言之,凡是实行多妻制的古代国家,为了满足帝王私欲,都可能实行宦官制度,既满足伺候自己和众多配偶的需要(如果仅仅用宫女,体力不够),又保持帝王性方面的独占的地位,也可以说,宦官或者说阉官的产生,是东方专制王权体制的一种衍生物。

宦官的来源有多种,一是源于宫刑,汉时宫刑可以代替死刑,受了宫刑的往住就被安排进宫做宦官,比如司马迁因替李陵说话而得罪,又没有钱赎罪,接受宫刑之后,进宫做了中书令。二是源于进献,有些地方的人家,为了讨好皇室,将男孩从小阉割进献宫廷。三是源于俘虏,朝廷在与某些叛乱群体和少数民族作战时,俘虏的对方半成年人,往往将之阉割,送进宫来做宦官。

然而,宫里有阉人是一回事,将这些阉人安排官职、设立相应的机构直至衍生成一种制度则又是一回事,这需要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一般来说,帝王集权程度越高,宦官的地位也就越高,到了战国时期,宦官的作用已经很抢眼了,地位也相当显赫,某些著名的历史人物的发迹,往往都与宦官有着密切的关系,比如商鞅、蔺相如,其出人头地均缘于宦者的推荐,蔺相如甚至还是宦者的门客。秦朝的赵高,将战国以来的宦者的威风发展到了顶点,居然可以左右皇位,让权术大师、丞相李斯也保不住吃饭的家伙。但是,这些宦者的地位与权势往往是通过他们跟君主特殊的个人关系获得的,直到西汉,宦官还不能形成一个系统,更谈不上在政治权力的格局中有一席之地。西汉虽然宫里的中朝官权力逐渐增大,但中朝官往往兼用正常人,尤其是权力集中的尚书台,多为士人的领地,其他如皇帝侍从,也基本上要找士人,所以,宦官一时还难以凭借权力而形成系统,特别是形成影响政局的势力,有些具有权势的中朝官职虽然也任用阉人,但经常是由那些犯了过错的前士人担任,如司马迁因李陵得罪,受宫刑之后就担任过中书令(尚书台首领,用正常人叫尚书令,用阉人叫中书令),但这些人无论在思想上还是在行为方式上,实际上依然属于士人。

进入东汉以后,事情发生了变化。首先是尚书台过于庞大,已经成为准外朝的官僚机构,特别是太尉领尚书事之后,尚书台几乎变成了另一种意义上的相府,只不过是跟皇帝关系过于密切的相府,等于是将原来中朝官的一大部分职能分离了出去。其次,鉴于西汉末年王莽篡位的教训,新朝有意在制度安排上裁抑外戚,间隔内外,所有的皇后和皇太后官属都换成了阉人。同时,由于东汉经学大盛,礼教的讲究,官方对于道德教条的刻板强调,使得男女之防日见其严,逐渐地皇宫里难以见到正常人,内廷近侍悉用阉人,原来士人和阉人兼用的中常侍、黄门侍郎等侍从官职,都归了宦官。如此一来,势必导致宦官人数的增加,进而导致其机构的扩张和完善。然而,真正导致宦官形成气候的,还是因为东汉自第三个皇帝汉章帝以后,绝大多数君主都是幼年登基,这势必导致那些年纪轻轻的太后当政,而年轻的太后们碍于礼教,不得不依靠宦官来交通内外,于是,宦官势力进一步增加。更进一步,由于太后称制往往会引起外戚的专权,当小皇帝长大以后,为了对抗跋扈的外戚,对于从小生长在深宫里的他们来说,似乎值得依赖的人只有身边的宦官。宦官是他们的玩伴、是他们的保姆、也是事实上带他们成长的父母,他们想要从跋扈的外戚手里夺回权力,可以依靠的首选只有宦官。在依靠宦官剪灭外戚之后,宦官则因功而成为主宰朝廷的势力。经过几番的促进和强化,终于酿成了东汉末年的宦官专权,虽然后世王朝都痛恨东汉的宦官之祸,但宦官制度的基本模式也由此奠定。从此以后,无论统治者如何抑制和防范,宦官作为一种制度性的势力或者说危害始终存在。

东汉桓帝年间,外戚梁冀专权,在梁太后和梁后相继死后,汉桓帝依靠中常侍单超、具瑗等宦官首领,谋划剪灭梁氏。延熹二年(159年)八月丁丑,具瑗率领千余禁军,突然包围梁府,逼得梁冀自杀,宦官将梁家宗亲无论男女老幼统统杀掉,与梁冀有牵连的朝臣和地方官被处死者数十,被罢免者三百余人。单超等五人因功被封万户侯,连小黄门刘普等人也被封为列侯。从此,外戚专权被宦官专权所取代。

三、官僚体系

汉朝承袭了秦朝庞大的官僚体系,建构了从中央到地方的金字塔式的等级官制,作为处理国家政务、特别是行政事务的工具。汉朝的官僚系统虽然基本依照秦朝的框架,但其繁复程度明显加大,从一开始就存在着两种形式的科层化迹象。一种是国家治理的结构;一种是皇帝家事管理结构。官僚的人员构成,在秦朝的时候还存有贵族公子的痕迹,出将入相者,大抵是六国的贵族后裔,但是,经过秦末的战乱,汉朝新起的权贵,大多出身卑贱,官僚制进一步趋于平民化。

汉初诸臣,只有张良出身最贵,系韩国丞相之子。其次则张苍,秦御史;叔孙通,秦待诏博士。萧何、曹参为县小吏,任敖为狱吏,周苛为卒史,傅宽为魏骑将,申屠嘉为材官,其余陈平、王陵、陆贾、郦商、郦食其、夏侯婴等都是白丁,樊哙是杀狗的,灌婴是贩缯(一种丝织品)的,娄敬是拉车的。(赵翼:《廿二史札记》卷2)

1.外朝官

两汉的官吏大体上可以分为外朝官和中朝官两个系统。所谓外朝官是指在宫廷外办公的官员,中朝官是指在宫内办公的官员,显然,一部分的中朝官属于宦官。

在汉朝之初,绝大多数官员都属于外朝官,外朝官几乎等于官僚体系的代名词。详细说来,外朝官又分为中央和地方两部分,中央又可以分为丞相三公体系和九卿与列卿体系两部分。丞相三公分管行政、监察和军事,但实际操作中权限又互有交叉,九卿和列卿按理属于丞相三公所属的各有分工的部门,但实际上大多是配属皇家和宫殿的官员以及各自的衙门,只有主管刑狱的廷尉和主管赋税的大司农(秦时为治粟内史)的职责,与丞相府有交叉。在这里,首先大致介绍中央官。

(1)丞相、三公体系。

丞相是秦汉从战国承袭下来的官制。战国时期的相,权力不仅大而且范围广,有时甚至可以充当将军担任出征军队的指挥。秦汉的丞相也承袭了这一特点,责权重而且管得宽。西汉初年,丞相与秦时一样,属于三公之首,主要负责行政事务,但实际上往往无所不管,既要负责日常的行政事务,又可以管官员的任用以及赏罚,甚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对犯法的官员先斩后奏,有的时候还参与军事行动的指挥策划。相府是中央政府中最庞大的机关,各种属员长史,司直以下曹、掾动辄数以百计,各有分工,在某种意义上类似于我们今天的国务院。只是这个“国务院”不包含各部(九卿与列卿),而且所有的属员都是丞相自己挑选任命的,只对丞相负责。“政府”一词的古义,就是指丞相府。三公的另外两位情况有所不同,御史大夫主管监察,但与丞相一同开府,各立门户,实际上也是什么都管,从一般的行政到领兵出征。而且在某些能力奇强和比较霸气的人任此职时,权力甚至要超过丞相,如汉武帝时有名的酷吏张汤任御史大夫时,“丞相取充位,天下事皆决于汤”(《汉书》卷59《张汤传》)。西汉初年,丞相、御史大夫并称二府,权力很大。只有太尉相对来说要清闲一点,名为朝廷的最高军事长官,但实际上只是皇帝的高级军事顾问而已。除了总理国家事务外,汉代的三公还有一个特殊的职责,那就是调和阴阳,使国家风调雨顺。如果出现大的灾害,按例三公、尤其是丞相要自请免职。调和阴阳职责的背后,是朝廷对农业生产的高度重视,同时也反映了以董仲舒为代表的今文经学的某种理念,即自然现象是跟人事活动具有相关性,人事可以引起天象的变化。

西汉时,丙吉为丞相,一次行长安道上,遇见有人斗殴,伤及人命,丙吉置若罔闻。然而见有牛卧在地上喘息,却连忙跑过去对牵牛人问这问那。从人不解,说有人斗殴出人命了你不管,见个老牛喘息却问长问短,是什么道理?丙吉答道:斗殴之事,自有地方官和廷尉管,宰相负有调和阴阳之责,今方阳春,半即喘息,有阴阳不协之嫌,怎么能不问呢?

自汉武帝以来,为了加强自身的权力,皇帝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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